龙政综〔(略)
**市**区人(略)(**区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榜山镇、紫泥镇、浮宫镇、港尾镇〉)
为实施**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区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榜山镇、紫泥镇(略))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0.****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区榜山镇洋西村、田边村,紫泥镇城内村、溪霞村,浮宫镇溪山村、田头村,港尾镇斗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事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略),由征迁实施单位榜山镇、紫泥镇、浮宫镇、港尾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组织签订协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略),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区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榜山镇、(略))选址红线图
**市(略)
(略)
(此件(略))
附件
**区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榜山镇(略))选址红线图
榜山镇洋西村1#污水处理站
榜山镇田(略)
紫泥镇城内村2#污水处理站
紫泥镇溪霞村2#污水处理站
浮宫镇溪山(略)
浮宫镇田头村D区污水处理站
港尾镇斗美村(略)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