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31日 15:5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摄像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摄影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31日 15:5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地址:**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厅(地址:**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 ||
预算金额 | ¥23.0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停、温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235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镇国宾大道3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 0591-****12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停、温靖 0591-****2357 |
项目概况 ****摄像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址:**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摄像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限制单价 (元/场) | 合同包 预算总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1-1 | 室内课程拍摄服务 | 否 | 178场 | 750元 | 230100 | 2300 |
1-2 | 宣传片、纪录片拍摄服务 | 42场 | 23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每场拍摄结束15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至 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方式:供应商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公司****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以电子邮****公司电子信箱(****@163.com),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潜在投标人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与质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本项目开标厅(地址:**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 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 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上一年度 是指2021年度)。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无法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若资信证明中有标注 复印无效 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②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2、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应符合《****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 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特定条件1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二)账户信息
投标人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信息 | 开户名:**** |
开户行:****银行**支行 | |
账 号:100********0010001 |
(三)邮箱:****@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镇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1-****1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联系方式:林停、温靖 0591-****2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停、温靖
电 话: 0591-****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