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2年9月1日,我局拟对《(略)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略)。
联系电话:(略),传真:(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代码:(略)-04-(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建设项目概况:租赁空置厂房,占地面积5876平方米,购置压机、烘箱、冷却系统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0万克拉金刚石单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营运期选取低噪声、机械振动较小的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类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营运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废导电钢圈、废(略),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内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略)-04-(略))等。
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