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略)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9月05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拉曼光谱仪(招标项目编号:(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拉曼光谱仪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001拉曼光谱仪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拉曼光谱仪 | **秭恒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4.2万元(欧元)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拉曼光谱仪 | **秭恒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拉曼光谱仪 | **秭恒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如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略)
1.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内投标人须提(略),国外投(略),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原件(可接受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须正本原件);(略)
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一册“格式IV-8.IV-9”)(正本原件,须按要求签字.盖章(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略)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起与本次投标同型号的产品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有1套及以上使用先例(拉曼光谱仪),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略)
4.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境内银行)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境外银行)(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招标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如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还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显示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正本)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格式或银行印鉴)或银行备案印鉴卡片(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证明材料;(略)
四、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chaoxuyang@(略)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