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省**市**县****华丰路绿化工程项目。
2.招标控制价:285万元。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建设30000余平方米的绿化带(包含地被、花灌木、乔木)、绿化种植土回填、绿化地形塑造等,养护期2年。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4、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满足釆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若有最新标准,请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5、工期:20日历天。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质量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确保采购人正常工作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项目行业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9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磁窑镇驻地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方式:0538-****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宁****商贸城2123-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8-****588
a8ea7811-7ce9-4668-83dc-42c423c2bbb1![](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