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粮网 受****委托,2022年9月6日下午3:30在**省粮油批发市场(********交易中心)组织开展县级储备小麦采购竞价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粮食品种、产地、生产年份、数量
品种 | 产地 | 生产年份 | 数量(吨) |
小麦 | **、** | 2022 | 450 |
二、入库地点
******库3号仓。
三、价格类型
本次采购所报价格为散粮入仓价(卸车入仓及平整粮面事宜及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四、质量要求
1.所供小麦必须是同一产地过风过筛整理后的净粮。色泽气味正常,无芽粒、无霉变、无陈粮、无虫害、无虫粒。入库前买方进行过筛除杂,筛下物由卖方承担,所缺数量由卖方负责补齐。
2.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1351-2008)二等及以上小麦标准(容重≥770g/L,杂质≤1.0%,不完善粒≤6.0%,水分≤12.5%)。
3.储存品质指标应符合GB/T20571-2006《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宜存”标准。
4.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GB2761—2017)限量规定,其中呕吐毒素指标不超过1000μg/kg。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物应在GB2762-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范围之内。
5.如不符合以上要求,买方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卖方须提供所供批次粮食近期质量检验报告(常规质量指标、储存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必检项目必须完整,能反映粮食产地和收获年份,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
五、交割、验收与结算
1.履约时间:自交易成交之日起30 天(日历天)。
2.数量、质量验收:买方对粮食质量进行初检,逐车检验合格后方可检斤入库。初检不合格的粮食停止入仓,买卖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由双方共同取样复检,检验费用由过错方承担。此批粮食入库结束后,买方单位向粮食主管部门申请平仓检验。买卖双方对整批粮食按规定进行抽样,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以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依据判定,若入库小麦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卖方应立即将****粮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因库区道路维修,卖方运输车辆只限四桥及以下车辆。
3.结算方式:买方对卖方送到的粮食检验合格入库后,双方按照入库进度可分批提交《入库通知单》及《验收确认单》,**市场根据《验收确认单》分批结算。按照入库进度,买方支付总货款的90%后暂停支付,剩余10%的货款,待平整粮面结束、收到卖方开具的发票、综合检验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清。
4.卖方须向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交易资格及报名
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为会员并在年审有效期内,近3年在****无交易违约,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贸易、生产企业可报名参与交易。
9月1日至9月5日16:00 时前(节假日除外),卖方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附件3)和交易承诺书(附件2)、银行开具的征信证明(近期法人代表征信和企业征信各一份)、按本公告第四条—6要求的近期新****交易中心报名,通过资料核实后参加交易。
报名资料请统一QQ****交易部钟婧超 QQ号:****76069
七、保证金
(一)保证金10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9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买卖双方须在交易前用注册时****交易中心汇入足额保证金,并确认到账。
收款单位名称:**省粮油批发市场
账 号: 621********047002709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支行
(二)成交者预交的保证金待交割完毕后一次性释放。
(三)未成交者预交的保证金交易结束后联系市场财务部退还。
八、交易手续费
竞价成交后,****中心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5元/吨的交易手续费。
九、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报价递减度为10元/次。交易会****交易中心官网(www.****.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市场”参与交易。****中心现场交易的,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十、其他
1.买卖双方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自身交易行为合法合规。疫情防控期间,会员单位竞价前应充分考虑疫情等影响因素,了解实际存储库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谨慎参与。
2.《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以及本次交易拟签署的《****易购销合同》(模板)等有关资料见**粮网。
联系电话: 0931—****420(交易部)
0931—****441(交易部)
0931—****415(财务部)
附件: 1.****中心小麦采购交易清单.xlsx
4.**省粮油批发市场粮食采购交易竞价交易细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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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