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2-15390]纳米光栅波导显示器件二期实验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2-09-02 00:00
纳米光栅****实验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纳米光栅****实验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省**市**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日 0时0分~2022年9月26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96.9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事务所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资质: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 注:**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 4.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2项目负责人(允许联合体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施工单位注册。 注:a)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b) 投标人应确保拟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查证属实的(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或已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投****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c)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或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5家单位(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3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含联合体成员)****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6日 9时30分 - 2022年9月26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日 0时0分 - 2022年9月26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9月26日 9时15分 - 2022年9月26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联系人:史瑞城
- 代理联系人:贺工
- 联系方式:158****9592
- 代理联系方式:183****3748
- 招标监督机构:****审批局/**开发区建设****办公室
- 监督电话:****8560/****220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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