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县草堂镇七里四社(原**县石马职业中学)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GR2022CQ(略) | 转让底价 | 728.75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7-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县>**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 |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略)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略),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略)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略)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略),不存在(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略),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坐落 | **县草堂镇七里四社 | ||
转让底价(万元) | 728.75万元 | ||
产权证号 | 房权证301字第(略)号、奉国有(2000)字第315号 | 楼盘名称 | |
楼层 | - | 建筑面积(㎡) | (略) |
房屋用途 | 住宅/非住宅 | 土地用途 | 教育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划拨 | 出让终止日期 | |
是否(略) | 是 | 租赁期至 | (略)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是否(略)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建评[2022]WZZXQ-ZH-13号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邹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评估备案机构 |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县草堂镇七里四社(原**县石马职业中学)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其中:房产证载建筑面积2170.33㎡,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9925㎡。本次按证(略),因标的土地(略),本次实(略)。若标(略),增值部分按对应的评估值比例进行分摊。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略),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略)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据转让方(略):标的证载权利人为**县石马职业中学,实际权利(略),标的成交后能够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且不存在多次过户情形;标的证载土地使用权性质不明,经转让方咨询县规资局实际为划拨。 (略)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略),转让方已一次性收取全部租金;证载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本次披露的土地权利性质系转让方提供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载:标的部分墙体坍塌;标的部分土地被国家占用,本次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标的成交后按证载房产面积和实际土地使用权面积办理过户手续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略)),若决定受让,须在报(略)。转让标的以实物(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略),即表明(略),自愿接受转让(略),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略)为违约。 七、标的有租赁,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公告期内到**联合产权交易所**支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如在公告期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2)采用场内网络(略)。 八、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联(略),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房产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支付的**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十、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实际面积(略),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略),转让方协助。 十一、标的成交后,转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结清价款及**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且交易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 十二、从移交完成之日起,因标(略)受让方承担。 十三、标的租金已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标的成交后,租金收益不转移给受让方。 十四、标的资料仅供参考,**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五、标的备查资料:《评估报告》《国有土地使用证》《房权证》《租赁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0 万元 | ||
交纳(略)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东分所**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田婧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收费标准
附件下载:
权属及学校整合文件
评估报告
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