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托资产
公开拍卖公告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位于维西县巴迪乡洛义村倮打塘村民小组的倮打塘采石场采矿权。
以下倮打塘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状况均摘自云君信矿评字【2022】第069号《维西县巴迪乡洛义村倮打塘采石场(新立)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巴迪乡洛义村倮打塘采石场(新立)出让方案》。
(二)标的资产评估核(略):
1、评估核准或备案程序:(略)
2、以下倮打塘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状况均摘自云君信矿评字【2022】第069号《维西县巴迪乡洛义村倮打塘采石场(新立)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巴迪乡洛义村倮打塘采石场(新立)出让方案》。
拐点编号 | 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 |||
X(m) | Y(m) | 东经 | 北纬 | |
矿1 | (略).2506 | (略).283 | 98°58’24.459" | 27°54’20.130" |
矿2 | (略).5830 | (略).426 | 98°58’34.519" | 27°54’24.625" |
矿3 | (略).4619 | (略).256 | 98°58’35.209" | 27°54’21.016" |
矿4 | (略).8894 | (略).8551 | 98°58’28.540" | 27°54’16.123" |
拟设采矿权面积 | 0.03624平方公里 | |||
拟设开采标高 | 1997-1870米 |
3、此次出让的巴迪乡洛义村倮打塘采石场石料用石灰岩矿,按照(云国土资储(略)),已组织编制了《维西县巴迪乡倮打塘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勘查报告》,为本次勘查地质提供基础材料。报告经迪庆州伟(略),出具评审意见书(迪自然资(略));在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略)估报告》(云君信矿评字【2022】第069号),已评审和公示。按照采矿权收益评估报告,拟出让的巴迪乡倮打塘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新立矿区范围内需处置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资源储量为308.20万吨。
4、按照《巴迪乡洛义村倮打采石场(新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矿山服务年限为9.1年,出让年限确定为9.1年。
三、拍卖方:(略)
四、(略)
(一)拍卖起始价:
详见第二项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表,最终成交价以竞买人不低于本拍卖起始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二)出让资源储量及年限
(略)万吨。出让年限为9.1年。
(三)此次出让的采矿权在出让期限内采矿权人开采完出让范围内的资源储量或出让年限届满,出让人无条件(略),不再给予采矿权延续登记,采矿权人按程序注销采矿权,采矿权人必须在甲(略)活设施,不作任何补偿,采矿权人须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生态恢复治理等义务。
(四)价款(略):
1、支付方式:
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2、结算
① 下列款项均通过(略)统一结算:(略)
② (略)统一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方实际应得价款上缴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国有资产处置资金专户。
③买受人付款至(略)指定账户后,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略)结算后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上缴款项时无需再由买受人确认。
(五)标的交付方式
买受人(略)个工作日内,拍卖方进(略),由买受人到相(略),拍卖方给予配合。
(六)产权转让的税费承担
本次交易发生需向国家机关缴纳的税费,由买(略)。
特别说明:以上主要交易条件,作为本项目成交后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基本条款。《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买受人登记竞得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企业。
3、(略)。
4、国家法(略)。
六、相关事项
(一)竞价方式
采用电子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买受人。竞价阶梯(略)元/次。
(二)交易保证金
维西县巴迪乡洛义村倮打塘采石场采矿权交易保证金:(略).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账 户:(略)
账 号: (略)
开户行:(略)
保证金交存形式:银行汇(略)。
保证金缴纳确认时限:2022年9月2日9:00至2022年9月21日17:00。
保证金线下绑定时限:2022年9月22日9:00至2022年9月22日17:00。
七、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本公告中第九项的证明材料及本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前提交,否则影响竞买人资格审查。
八、网上拍卖程序
(一)网上(略),网上交易系统以10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10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略),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并根据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三)竞价规则
1、本次网上拍卖采用阶梯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竞买人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如大于起始价的,必须按增价幅度加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增加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略)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5、竞买人报(略),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拍卖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略)
(4)报价低于起始价的;
(5)报价不符合拍卖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网上报名及网上竞价时间
(一)报名资料
1 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网上报名时间:(略):00至(略)7:00。报名须注册取得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拍卖。
网上拍卖时间:(略)
参与网上交易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前,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CA证书,并成(略),方可参加网上竞买。
十、成交公示
公示(略),满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与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合同,如不签订,视为自动放弃,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 、联系方式
(略) 电话:(略)
注意事项:
(一)该竞买申请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网上竞拍活动开始日前(略)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出让公告、相关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买受人的保证金,出让手续办完后,(略)予以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略)在竞拍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三)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四)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拍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略)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拍卖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活动的。
(六)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略)可以取消买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买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买受人逾期(略)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略)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买受人与拍卖方签订成交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到(略)账户。
(八)网上拍卖不成交的,应当交回原单位。
(九)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十)本次拍卖由(略)实施,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十一)本次拍卖详情解释权归(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