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大学****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9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大学****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
第三方检测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P19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招标文件P20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注:1、投标文件应提供上表中试验检测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和岗位证书扫描件;试验检测员的身份证和岗位证书扫描件。2、投标文件中提供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员自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请问: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社会****事业单位,投标人是其全额投资的下属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为事业身份,其编制、****事业单位管理、缴纳,其全职在企业工作。这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2、本项目一期一期总建筑面积552000㎡,主要为东、****体育场馆地块,工程主体中涉及幕墙内容较少,幕墙资质不宜设为资审资质;**省内,同时满足资审条件且具有幕墙资质的检测机构较少,不具有竞争性;**市公开招标项目中,除了对幕墙内容涉及较多的项目外,医院、学院、办公楼、安置点等房建类项目,资格资质条件通常设置要求为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请问:鉴于以上问题,是否可以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建筑幕墙工程检测);(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
调整为:“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17页、第42页投标人业绩、第43页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已完成的业绩。****建设厅建质函〔2017〕1949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自检不再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开始,**省才普遍实行第三方检测工作。且因房建项目工期较长,竣工验收一般为3至5年时间,故大型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已完工业绩各大检测机构普遍较少。为更好的选取优质的检测机构、增加较多的潜在投标人,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建议将招标文件第17页、第42页投标人业绩、第43页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已完成的业绩”修改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可”。
答:招标文件第17页、第42页投标人业绩、第43页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已完成的业绩”修改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可”。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
备注:(1)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检测费金额或建筑面积等),应另附业主单位(或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且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委托人)公章,****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2)本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上述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检测费金额或建筑面积或项目负责人等),应另附业主单位(或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且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委托人)公章,****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4、请问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体系认证中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是否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答:是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要求附资质证书副本,请问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可以吗
答:可以。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大学
地址:**市**区**路与**路**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樊工
电话:0551-****6906,0551-****1061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蔡梅
电话:0551-****0109-8605、151****1948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