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银行持有的****19637.13元不良债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9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9月8日 |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银行持有的****19637.13元不良债权 | ||||||||
债权总额(元) | ****19637.13(截至2022年6月21日) | ||||||||||
本金(元) | ****8115(截至2022年6月21日) | ||||||||||
利息(元) | ****2090.63(截至2022年6月21日) | ||||||||||
费用(元) | 349431.50 |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cn/index.html) | ||||||||||
债务人注册地址 |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cn/index.html) |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cn/index.html) | 法定代表人 |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cn/index.html) | ||||||||
债务人经营范围 |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cn/index.html) | ||||||||||
债权抵押情况 | 详见债权清单 | ||||||||||
债权现状 | 该债权目前在****银行名下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1********483593M | ||||||||||
住所 | **市**区格根街与曙光****广场6号楼A座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先丰 | ||||||||||
联系人 | 韩经理 139****8832 | ||||||||||
交易 | 挂牌价格(元) | ****7546.5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优先,接受分期支付,具体分期支付方式和期限等由转受让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不接受置换交易。 | ||||||||||
重要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债权为2户不良贷款债权。债权实际利息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涉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以债权标的交接时实际发生为准。涉及债权资产具体进展以实际情况为准。 2、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债权转让的相关债权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查阅(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139****883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查阅并认可债权资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4、最终受让方在受让债权后,不得采取暴力、恐吓、骚扰、侮辱等违法手段清收标的债权;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债权清收,如果未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清收,损害债务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风险。 5、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受让金融机构债权的准许条件。债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就本次转****监局或其派出机构履行报告程序,如监管机构对本次转让提出异议,则转让方有权提出与受让方解除《债权转让协议》,恢复债权原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 | 接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受让。与本次债权转让工作有关的任何关联方,债务人及其关联方、担保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受让。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将纸质****中心。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形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最终受让方需在被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中心,并交纳交易服务费。****中心出具《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或《挂牌成交确认书》,交易双方自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办理结算等事项。交易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3****中心将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如在中心退还保证金后,转受让双方出现保证金保证内容中的任一情形时,由转受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注意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着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都无权基于从转让方受让的标的,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含分支机构)提出任何权利主张,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8、本次债权转让项目若涉及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协商承担。 | ||||||||||
交易 | 报名材料 | 意向受让方提供《受让申请书》、授权委托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材料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元) | 100000 | |||||||||
保证金收取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金交纳账户 | 收款单位名称:****中心****公司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帐号:5830 2000 0181 9100 0311 31 开户行行号:304****01951 | ||||||||||
交纳时间 | 公告期内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事项 |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中心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挂牌公告期(或**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挂牌公告期(含**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直接确定为受让方 | ||||||||||
挂牌公告期(含**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联系 | 联系人 | 寇经理 | |||||||||
联系电话 | 0471-****027 185****8158 | ||||||||||
交易机构名称 | ****中心 |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