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9〕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批准,(略)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静(挂)G2022-0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的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略)平方米。
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静海区政府负责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略)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0957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规模不大于219100平方米,建筑系数不小于35%,准入产业类别为C33金属制品业(拟建金属结构制造项目),投资强度≥2850万元人民币/公顷,依据(略)核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具体规划指标见下表:
规划(略) | 规划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一类工业用地 | (略).7平方米 | 不大于2.0 | 不大(略) | 不小于55% |
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820万元。
其他要求:
1.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存在差值的,以建筑面积为准;
2.宗地内有36744.78平方米建筑予以保留,需利用该现状既有建筑的,应符合本规划条件要求;
3.有关(略)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4.其他要求详见2022静海规条申字00(略)
5.受让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6.受让人须自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略))。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略)
3、因企(略)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静海区的,应按照规定(略),并由该新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82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略)6:30,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略)7: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出(略)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2年9月2日至 2022年9月22日,自2022年9月6日至 2022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或(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略)午9:30,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的,须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10月8日上午9:30前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现场报价,参加现场竞价活动。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略)。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略)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略)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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