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7 09: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5811、****3787
通讯地址:**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光电材料生产项目 | **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 | **** | **博浩****公司 | 项目位于**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公司****基地一号楼三层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厂房面积2592㎡,内部分为清洗室、擦洗室、升华区等。另外在厂区北侧**辅助用房2座(设危废间2个、应急耗材室2间、气瓶室1间、真空系统室1间)。建成后可达到年产量7.5吨有机电致发光(OLED)材料。 | (1)废气:主要产生于清洗室,清洗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通风口送至现有工程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公司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汇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长****处理厂;清洗废液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主要产噪设备有超声波清洗机、鼓风烘箱、制粉机等,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门窗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生产原料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升华废物、超声波清洗残渣、清洗废液和废活性炭等暂存危险废物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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