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略)(施工)中标(略)
国家税务总局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国家税务总局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07日)具体如下: | ||||||||
响应招文要求(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东远泰(略) | **市嘉闰州生态建工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程晓梅 建筑工程二级(粤(略)) | 黄金生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粤(略)),建筑工程二级(粤(略)) | 李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粤(略)),建筑工程二级(粤(略)) | |||||
投标报价 | (略).890 (元) | (略).230 (元) | (略).640 (元) | |||||
得分 | 0.0000 | 0.0000 | 0.0000 | |||||
工期(交货期) | 270 | 270 | 270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略),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国家税务(略)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投标监督(略): | 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联系方式: | (略) | |||||||
地址: | 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住建大楼 | |||||||
招标人: | 国家税务总局(略) | |||||||
日期: | 2022年09月0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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