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开发区金坝敬老院改造工程(项目编号:XCS-GC-GK-(略))作如下澄清,投标人须按照澄清内容执行。
1、招标文件前附表10.1进度款支付和合同条款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1)每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50%(含农民工工资);(2)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含农民工工资);(3)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其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4)农民工工资: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管〔(略)文件要求,凡中标的工程项目须在相关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签订农民工工资三方监管协议和工资委托代发监管协议。”现均澄清为:“(1)每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50%(含农民工工资);(2)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含农民工工资);(3)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其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4)农民工工资: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管〔(略)文件要求,凡中标的工程项目须在相关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签订农民工工资三方监管协议和工资委托代发监管协议。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质量保证金接受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金额为:3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 。”现澄清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接受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额为:3%的工程款; (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3、本项目其(略)。
宣城开盛(略)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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