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庆龄妇幼保健院新院(略)
(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市庆龄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特殊医疗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招标项目由(略)委托(略)招标,因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有变动,现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重新作出调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体情况如下:
1、原招标控制价:(略).40元;现变更为:(略).75元。
2、原计划工期:25日历天;现变更为: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项目(略)。现变更为:分包:不允许。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合同协议书,《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现变更为:(略)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现变更为:向**省(略)。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九:《玻璃雨棚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现变更为:《特殊医疗区域装饰装修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7、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签订地点添加:(略)
8、第四章合同条款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添加:2.23按照《关于实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务工六条措施的通知》(琼发改投资〔(略),乙方招录贫困劳动力数量比例不得低于项目用工招录人员数量的10%。
9、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09月16日10:30时;现变更为:****年9月21日14:40时;
10、原开标地点:**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现变更为:**省公共(略)(**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根据新上传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省**市龙华区玉沙路21号玉沙广场2栋****房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