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略)MB0W32167H/(略)-00012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强达电子有限公司电容器及铝壳相关配套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略) | ||
(略)性: | 有效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略)2022年9(略)。 联系电话(传真):(略) 邮箱:(略)@qq.com 通讯地址:**市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 联 系 人:(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电容器及铝壳相关配套零部件生产项目 | **狮子山高新区栖凤路3609号 | **强达电子有限公司 | **环协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狮子山高新区栖凤路3609号,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租赁**迈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1#厂房1-2层,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购置安装喷金机、挤压机、注塑机、分切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年产薄膜电容器100万个的生产能力。 | 1.在现有厂房内建设,禁止夜间二十二点至次日凌晨六点期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安装调试作业。 2.严格落实水污染(略),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依托租赁厂区现(略))均必须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纳管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并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喷金粉尘、喷砂粉尘、焊接烟尘等必须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注塑、灌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必须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执行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别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优化生产车间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化再利用;废环氧树脂(含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健全外销外售及危废处置台账。同时,必须规范化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 6.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略)防范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7.新增(略):颗粒物排放量≤0.048吨/年;VOCs排放量≤0.063吨/年。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