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420
通讯地址:**市高区**路1****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 威****开发区世昌大道345号 | **** | ******公司 | ****成立于1927年,现厂区位****开发区世昌大道345号。厂区生产环节所需蒸汽来自****,根据鲁动能[2021]3号文件《**省新旧动能转****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通知》,****需进行整改,不能继续为项目提供蒸汽。公司拟将机修车间改建一座锅炉房,用地面积336m2,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库,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新上1台15t/h的天然气锅炉为橡胶混炼、压延及硫化环节提供蒸汽进行间接加热,年运行3840h,原项目生产工艺、实际产能不变。 | (1)废气: 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根19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锅炉废水,为清净下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公司****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设备及水泵噪声,在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主要为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在一般固废库内,定期由更换厂家拉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