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6500003901004276001的澄清文件
90天 |
其他 |
300,000元 人民币 |
(略) 人民币 |
详见(略) |
各投标单位: 因**市疫情防控,**县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无法按时组织招投标事宜,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一、澄清内容: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略)10:30;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略)10时30分(**时间)前。3、工期顺延。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县招标办三、联系方式招 标 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县联 系 人:朱冬霞电 话:(略)招标代理机构:**锦瑞祥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市石化大道天缘商务酒店4楼616室联 系 人:卢茹春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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