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弓山路(龙湖北路-泉河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石弓山路(龙湖北路-泉河路)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石弓山路(龙湖北路-泉河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4624 |
建设单位 |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黄克安 |
联系人 | 曹阳 | 联系电话 | 133****0576 |
项目投资(万元) | 11591 | 环保投资(万元) | 102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略)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34624平方米(约合51.94亩),道路全长约1681米,红线宽32米,为城市次干路;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包含信号监控、标志标线)、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排管工程、供水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 噪声 生态影响 废水,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固废 采取的环保(略)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通过施工车辆排放至大气环境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略),收集施工中所排(略),用于场地内洒水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和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建筑垃圾运(略),固体废物得到(略)。 | |||
有环保措施: 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在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可以有效控制(略) | |||
有环保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采用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土地整治措施、临时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等五种措施。水土流失的影响随道路施工的结束而结束。考虑到本工程填挖方工程规模较小,对地形地貌的(略),因而对区域整体的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不会给沿线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的影响。 | |||
承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黄克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黄克安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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