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佳先股份年产10000吨二元酸酯项目3#车间改建工程钢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 佳先股份年产10000吨二元酸酯项目3#车间改建工程钢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 | ****793.91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浙****公司 |
投标报价 | ****696.11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922.92元 |
公示期:自:2022年09月06日至2022年09月09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