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庐阳区**北路杏林花园北村42幢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叁万元整((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835510339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市梅**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略),联系人:王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省**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梅**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名 称:(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响应情况表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二轮报价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