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灯光改造项目谈判邀请函( **** ) 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演播室灯光改造项目 | **** | |||||||||||
二、项目概况 | |||||||||||||
序号 | 采购范围 | 项目预算 | 交货期限 | 质保期限 | 质量标准 | ||||||||
1 | 我单位演播室灯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热光源灯具更换成LED冷光源灯具,将原有的供电电源线,灯光信号控制线,灯光吊挂、铰链与线槽管线、行架进行重新更换为全新产品,并重新进行灯光系统安装调试与培训,满足医院在录制融媒体高清视频时演播室内的布光亮度与色温达到高清电视节目录制的要求。 | 30万元
| 合同签订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 | 2年 | 合格,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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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报价: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成交企业数量:通过评审确定1家预成交人。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 09 月 07 日至 09 月 14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市**区。 (三)申领方式:对报名初审通过的投标人,采购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报名表填写的联系邮箱)。采购文件已审核备案并加盖电子签章,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1.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医院官网(http://211.****.33)注册系统账号,****医院官网(http://211.****.33)首页右侧“动态资讯”栏目《关于投标人(供应商)互联网报名的通知》,若投标人(供应商****医院官网直接报名。 2.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应采用互联网方式报名,****医院官网(http://211.****.33)首页右侧“动态资讯”栏目《关于投标人(供应商)互联网报名的通知》。互联网报名成功后,报名文件材料纸质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现场递交至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纸质版报名材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提交的纸质版报名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谈判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6.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信息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和采购机构官网(http:// 211.****.33)上发布。 八、防疫要求: 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报价人,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报名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需保持一米五以上距离,非必要情况不得相互接触,现场听从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引导。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采购机构报名联系方式: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地点 | ||||||||
1 | 演播室灯光改造项目 | **** | 赵工 | 010-****7225 | **市**区 | ||||||||
王工 | 010-****9413 | ||||||||||||
十、采购机构质疑联系方式: | |||||||||||||
质疑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地点 | |||||||||||
孙工 | 010-****9412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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