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6日 1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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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略)妇产科及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6日 17:(略) |
获取(略) | (略) 每日上午:8:(略) 至 12:(略) 下午:12:(略) 至 21:(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略) | (略)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7日 15:(略) | ||
开标地点 | **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略)米B1-2F | ||
预算金额 | ¥16.15(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妇产科及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15(略)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5(略)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段 | 其他医疗设备 | 2 |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8(略).(略) | |
二标段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3 |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815(略).(略) | |
数量合计: | 5 | 预算合计: | 1615(略).(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略));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略));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略)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略)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略)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投标人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8)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至 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略)至12:(略),下午12:(略)至21:(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5点(略)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5点(略)分(**时间)
地点:**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略)米B1-2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参与的投标人可在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略)时,下午14:(略)至18:(略)时(**时间)将相关资格要求材料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略)**分公司邮箱(ztsjzwfgs@163.com)进行审核,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信息。招标文件领取人:(略),联系电话:(略)
2、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66号)、《**市公共**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开放公共**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及相关人员入场要求的通知》(卫公资交发〔2021〕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疫情防控,本项目在具有音频视频录制功能的场所(**市沙坡头区水镇北门向西1(略)米B1-2F)进行场外招标。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每家投标人只允许1人到场,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并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 更正公告 栏目。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更正公告 栏目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招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