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 发布日期2022-09-07 |
****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主动公开 | 文 号无 |
无 | 有 效 性无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承担“**城市圈**道南段(**至**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城市圈**道南段(**至**段)建设项目
(2)项目概要
拟建的**城市圈**道南段(**至**段)起于**区山坡街道许家桥南侧、与**过江通道段衔接,终点于**市**区**镇港背夏附近,设**南枢纽互通接鄂咸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8.216公里;拟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米。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其中:一般互通4处,枢纽互通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1处。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文明施工,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黄孝河路4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7-****0024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邮 编:430079
联 系 人:那工
联系电话:027-****0257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说明:请填写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