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服务范围:一标段:**墩集镇、草沟镇等为**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 (略)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止。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代理收费金额共:18040元,由招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 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08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包河区滨滨湖世纪城琼林苑,联系电话: (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略)
5、对其他供(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经济开发区南二环与虹乡路**东 100 米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略)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略)
累计提交时间:(略)
累计办理时间:(略)
- 提交申请提交人:(略)办理意见:(略)提交时间:(略)提交用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