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热处理第一阶段验收公示
[验收公示 大昌汽车部件((略))有限公司热处理第一阶段验收公示 [发表于 21 秒前 |
大昌汽车部件((略))有限公司(略)项目 (热处理第一阶段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昌汽车部件((略))有限公司生产导电泡棉、导电胶带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大昌汽车部件((略))有限公司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项目 项目性质:(略) 项目单位:大昌汽车部件((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略)市(略)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大胜路999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建设规模:(略)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昌汽车部件((略))有限公司 地址:(略)市(略)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大胜路999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mail:(略) (三)公示内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大昌汽车部件((略))有限公司位于(略)市(略)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大胜路999号,《大昌汽车部件((略))有限公司(略)项目》于2017年8月10日取得了(略)市(略)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对(略)辉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吴环建[2017327号),建设内容为:(略)。 项目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2018年11月项目除热处理线外已按环保批复要求建成并以完成验收,热处理线于2022年8月15日按环保批复要求建成,现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向社会公开《大昌汽车部件((略))有限公司(略)项目热处理第一阶段验收》竣工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 项目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2018年11月项目除热处理线外已按环保批复要求建成并以完成验收,热处理线于2022年8月15日按环保批复要求建成,并于2022年8月15日~8月20日对建成产线进行了设备调试。现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向社会公开《大昌汽车部件((略))有限公司(略)项目》设备调试日期为222年8月15日~8月20日。 (五)公示时间 (略)2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略):姓名、职(略)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略),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略)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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