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恒尊新都汇001号地下人防停车位使用权
****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恒尊**汇001号地下人防停车位使用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6.00万元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恒尊**汇001号地下人防停车位使用权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目前状态为空置状态。 2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方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曹晓,134****5688。 4、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 2021年11月22日,“**海洋产业****集团****公司”更名为“****园区****集团****公司。 6.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本次报名只针对恒尊**汇业主 ,或已与转让方签订恒尊**汇《房产买卖合同》的受让方。报名时需上传恒尊**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买卖合同》,若项目未成交,后续再视情况组织竞价,竞买方购买车位数量不超过房产持有数量。 7、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8.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9.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市**区****园区迎宾大道111号(自贸试验区内)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95869X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6.00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 壹 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中信银行;账号:811********0231112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受让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 2.本次转让标的为地下车位。标的地下车位为人防车位,无产权,只有使用权。受让方有偿获取车位使用权,原则上自车位交付之日起至该车位使用权年限届满。政府相关部门对人防车位有使用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受让方悉知地下室车位产权情况,属不可抗力,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办理产权证及其他任何产权证书。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办理物业备案等相关交割手续(具体按协议约定执行)。受让方应对地下车位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标的现状销售无疑义。自车位使用权协议生效后,车位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 .此次车位使用权转让,受让方需支付给****成交额1.5%的交易服务费。除此以外,因购买车位使用权、使用车位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在内的所有费用,按法律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5.转让方应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及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位管理费等)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车位交付给受让方使用,具体交付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届时受让方可持《****广场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明****服务处****服务部门的使用权相关手续。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转、受让双方协商同意解除车位使用权协议或变更车位使用权协议外,转让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非转让方原因造成的其它不可预测因素。 (3)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6.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本次报名只针对恒尊**汇业主 ,或已与转让方签订恒尊**汇《房产买卖合同》的受让方。报名时需上传恒尊**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买卖合同》,若项目未成交,后续再视情况组织竞价,竞买方购买车位数量不超过房产持有数量。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无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车位 实际用途 车位 房屋坐落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0.00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0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2014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6.000000 使用期限说明 至2050年4月8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配套设施 周边环境 交通情况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车位特别事项约定.docx 、 竞买和承诺及竞买规则与须知.doc 、 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宋女士 电话 0580-****311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1905室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丁君华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所含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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