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二) 【信息时间: (略) | ||||||||||||||||||||
**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和(2)资质:(1)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略)(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略)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和(2)资质:(1)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略)(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2)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招(略)(岩土)执业资格;勘察现场施工负责人1名,资格(职称):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勘察设计负责人1名,资格(职称):具备国家注册(略)(岩土)执业资格” 修改为: “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勘察现场施工负责人1名,资格(职称):具备国家注册(略)(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勘察设计负责人1名,资格(职称):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不含发布招标公(略),以合同协议书日(略))承接过的单项业绩总投资为3亿元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或污水综合治理的设计业绩(设计阶段(略),业绩项目无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略)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承接过的单个合同投资总额(或工程投资估算)1.5亿元以上的污水处理或污水综合治理(包含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溪综合治理等项目需涵盖截流或**污水管道等内容)的设计业绩(设计阶段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项目无需(略));” 四、注:(1)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项目”是指:1.“类似(略):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承接过的单项业绩总投资为3亿元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或污水综合治理的设计业绩(设计阶段应包含(略))。 2.为了证明投标申请人和拟担任的(略)标公示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3.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反(略)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 修改为: 注:(1)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项目”是指:1.“类似(略):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不含发布招标(略),以合同(略))承接过的单个合同投资总额(或工程投资估算)1.5亿元以上的污水处理或污水综合治理(包含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溪综合治理等项目需涵盖截流或**污水管道等内容)的设计业绩(设计阶段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2.为了证明(略)绩”,应如实同时附上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3. 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略)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其设计项(略)。 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 五、评标办法和标准,(一)商务分评分标准(10),企业(4分),技术实力(1分)
修改为: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29 其他 第21点 设计人员要求 删除“水利水电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证书 ;”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略)08:30。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略)08:30前。 注:1、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将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略)com/Front/)上公布。 2、修改后(略),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并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略),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略)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2年9月7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