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湛江市疏港公路连接线东侧土地使用权)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该宗土地面积7270.1平方米,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56年9月29日 |
资产类别 | 土地 | 坐落位置 | **市疏港公路连接线东侧 |
土地证号 | 湛国用(2009)第10254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7270.1 |
用途 | 工业用地 | 类型 | 出让 |
使用年限 | 50 | 已用年限 | 16 |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估价结果包含估价对象预计转让时应发生的各项税费,但不包含若拍卖需交纳的相关税费。 2、本次转让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宗地内地上有石油化工储罐等设施,该石油化工储罐等设施由**港****公司承建,未办理相关产权证,产权非转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未考虑地上有石油化工储罐等设施对估值的影响。转让方不负责清退事宜,受让方需与**港****公司商议。 | |||||||||||
其他披露内容 | 1、项目包含一处土地权转让(工业用地)(湛国用(2009)第10254号),面积为7,270.10m;土地规划需符合《关于**港区部分土地分割问题的规划意见》,土地用地性质规划为危险品仓库、铁路及防护绿地:(1)危险品仓库用地面积约5405.13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系数55%,建筑限高2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2)铁路及防护绿地1846.87平方米。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路1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其他内资)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公司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131万元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缔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过转让方申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土地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土地使用权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15个工作日,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6、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地方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8、无论本项目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缴纳账户名称:****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970********900000258;开户行:****银行**支行。 9、其他未约定事项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31.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间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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