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改扩建工程-二次装修(二期)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330327-84-01-1114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委托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略)改扩建工程-二次装修(二期),建设地点位于苍南县南宋镇。本项目总投资156.59万元,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智能化、装修、消防水箱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3.3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③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略)gov.cn/TPFrontNew/)。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http://(略)gov.cn/TPFrontNew/)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30分,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门广场。
5.2 逾期送达的或(略),招标(略)。
5.3 提问时间:(略)
5.4 答疑时间:(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http://(略)gov.cn/TPFrontNew/)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本项目投标保(略)(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7.2 疫情防控期(略),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收标场地选择在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门露天场地进行,请投标人配(略)。
7.4 入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前后间隔1米以上),按次序排队等候,待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后,现场扫二维码加入本项目开标钉钉群,即可直接离开开标现场,不得逗留。本项目开标过程同步在钉钉群线上现场直播,各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钉钉群等待开标直播,开标过程(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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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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