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局 | ||
涉案海砂计约 2550.1m3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14.7906 | |
(略) | 公告结束日期(略) |
涉案海砂转让公告
受委托,**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买人:涉案海砂计约2550.1m3转让,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略)元,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动态多次报价”。 竞买人资格均限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本标的海砂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涉案海砂计约2550.1m3公开转让处置基本情况表》。有意竞标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略)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2年9月28日17:00:00前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交易事项要求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海砂转让合同书》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略) 27日全天上班时间。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避免看样人员聚集,请拟看样的意向竞买人提前电话联系预约,由转让方分别指定时间安排看样。
看样联系人:(略)
报名联系地址:**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市行(略)
报名联系电话:(略)、(略) 卢女士/吴女士
保证金到账确认电话:(略)
**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22年9月 9日
涉案海(略).1m3公开转让处置基本情况表
标的 序号 | 标的 名称 | 海砂样品(略) | 堆放 地点 | 堆放场地租金说明 | 自由报价阶段 | 限时报价阶段 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 竞价起始价 (元) | 竞价保证方式 |
1 | 涉案海砂计约 (略) | 该批海砂数量约2550.1m3,样品取自“海利999”船舶所载海砂,砂粒径4.75-0.075mm含量100%;细度模数2.7;贝壳含量5.3%(略).3%;云母含量0.3%;(略).045%。 | **市**区海澄镇**路17号 | 本标的涉案海砂场地堆放租金由转让方承担至约定的提清期限(即成交款到账 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海砂提清),逾期提清所产生的场地租金由受让方与场地管理方自行协商交纳。 | (略) 9:(略) | 2022年9月29日10:(略) | (略) |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95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9 月28日17:00:00 。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 (略)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的,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
备注: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动态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网络动态多次竞价报价过程由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组成: (1)自由报价阶段自(略)9:00:00开始至本标的限时竞价开始前。在本阶段竞标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该阶段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可从起始价报价)且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本阶段,每个报价不设间隔周期时限。 (2)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标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自2022年9月29日10:(略)开始)。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报价间隔时限为120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 (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该标的流标。 2、海砂的数量、规格、品质及样品含砂量和氯离子数值等以现场规定2022年9月26日- 2022年9月 27日期间看样为准,以存在的现状进行转让、移交,转让方提供的数量、规格、品质及样品含砂量和氯离子鉴定数值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移交时的依据,各意向竞买人看样时自行判断,意向竞买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3、本次转让的涉案海砂因存在存放时间长、装卸转运等情况,可能出现海砂折损等,如有数量、规格、品质及样品含砂量和氯离子鉴定数值等误差的,不影(略),不退补差价。 4、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签订《海砂转让合同书》,受让方须于《海砂转让合同书》签订当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存入转让方指定账号,经转让方财务部门确认到账后方可开据款项到账证明。 5、提货方式:受让方提货前应提前告知转让方,在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交其签字或盖章的《责任承诺书》后,持《海砂转让合同》和转让方财务部门开据的成交款到账证明,在转让方的安排下,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由转让方工作人员带领到存放地点提货,提货费用(含海砂的搬运、装卸和运输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理,并要配合场地管理单位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6、竞标(略),视为其已知悉和接受《责任承诺书》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如实填写该批海砂的运输去向,同意提前如实报备该批海砂的后续买卖情况,承担后续监管职责;(2)同意如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运输该批海砂,受让方须提前向转让方报备运输方式、海砂数量、目的地、用途等信息,并承担向后续买受人告知跨区域运输需报备的义务,如发生未如实、及时报备等情况的,受让方愿意按该批海砂本次成交额10倍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且受让方无条件接受转让方禁止其参与所有海警机构的海砂竞卖(拍卖、变卖)活动;(3)《责任承诺书》其他内容。 7、其他受让要求:(1)受让方应在成交款到账 3个工作日(略),逾期提清海砂导致海砂流失或灭失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2)受让方受让海砂后,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部门关于海砂使用的相关规定,因违规使用造成的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涉。(3)本标的交易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8、本标的报价的竞价起始价及成交价仅为标的涉案海砂转让的价格,不含场地租金、提货费用(含海砂的搬运、装卸 和运输等一切费用)等费用,提货费用由(略)。本标的海砂交易(略)。 9、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略):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略));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略),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10、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海砂转让合同书》等挂牌交易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