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8年度花生绿色****基地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2018年度花生绿色****基地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2018年度花生绿色****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
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豫花37号花生良种约 60.84万元、
第二标段开农1715花生良种约60.84万元、
第三标段宛花2号花生良种约 62.05万元、
项目预算金额:183.73万元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2019年1月14日,****农业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县2018年度花生绿色****基地建设项目》花生使用良种豫花37、开农1715、宛花2号单一来源采购进行论证,经专家充分讨论、分析,形成以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第87号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国种子法》第四章第26条、第28条分别表述如下:一个植物新品种上只能授权一项植物新品种权;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根据以上述之规定:花生种子受品种权保护。一个区域(市、县)范围内,每****公司具有经营权,具有品种经营权的单位才能参与品种供应。建议该项目花生品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技术职称 |
孙明兰 | ****中心 | 高级农艺师 |
李保全 | ****畜牧局 | 高级农艺师 |
崔学军 | ****植检站 | 高级农艺师 |
《
本公示有效期限:2019年 1 月15 日至2019年1 月 21日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36****184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78****1369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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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 15 日
附件下载:专家论证意见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