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学田园一期-寨山坪片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答疑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关于**高新区科学田园一期-寨山坪片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答疑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第二条财务要求有2020年的财务报表。我公司是2021年4月成立的,没有2020年的财务报表,问可以参与投标吗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财务要求为2020年的财务状况,能否给2021****公司机会,调整为2021年的财务状况。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该项目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相关文件执行。
问题4、该项目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相关文件执行。
问题5、2021****公司,是否可以只提供2021年的财报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与两部委发的通知进度款不低于80%不符合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50%,支付进度款至合同金额的 4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80%在工程完工后,支付进度款至合同金额的 60%,经甲方相关部门对工程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工程完工后后支付至结算价格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承包人完清质保义务且无其它违约行为的,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财务要求开具正规工程票据,并附完税证明,乙方未按时足额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
答:详见补遗1
二:补遗部分
1补遗部分:将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修改为: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50%,支付进度款至合同金额的 4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80%在工程完工后,支付进度款至合同金额的 60%,经甲方相关部门对工程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80%,工程完工后后支付至结算价格的 97%,余款3%作为质保金,承包人完清质保义务且无其它违约行为的,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财务要求开具正规工程票据,并附完税证明,乙方未按时足额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
注: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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