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县红星央玺府住宅1#~3#、5# ~18#楼及28#-2地下车库、配电房”项目竣工规划核实,项目位于地城路东侧、陶子河路北侧、富陂大道西侧。**县红星央玺府住宅1#~3#、5#~18#楼及28#-2地下车库、配电房项目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略).13,其中住宅面积(略).28㎡、其他配套设施用房面积3288.35,地下建筑面积50346.5㎡,计容面积(略).63㎡;竣工实测总建筑面积(略).13㎡,其中住宅面积(略).51㎡、其他配套设施用房面积4256.09㎡,地下建筑面积50337.53㎡,计容面积(略).60㎡;实测总建筑面积比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大922㎡,其中住宅面积小36.77㎡、其他配套设施用房面积大967.74㎡、地下建筑面积小8.97㎡,计容面积大930.97㎡,存在超容积率建设问题,从建设单位提供的《申请报告》中看到我局加盖公章并撰写“经会议研究,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同意变更。”截至目前,建设单位尚未补缴土地出让金;项目东大门未按规划要求退让、大门廊架超用地红线。经**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县城乡建设测绘中心两家测绘单位实测复核及我局验收组人员现场查勘,除14#楼及配电房位置、尺寸与原规划不一致外,其他建筑单体建设情况与规划基本相符,另地下室环氧地坪尚未施工,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暂未安装,建设单位承诺该项目第二期规划核实完成地下室环氧地坪施工、停车位划线及充电桩安装工作。原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均位于地下室,考虑到后期业主使用方便,将部分地下非动车车位调整到地面建设,绿地率、建筑密度、停车位总数量经测绘单位复核符合规划要求。根据《**县城乡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核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20日。“**县红星央玺府住宅1#~3#、5# ~18#楼及28#-2地下车库、配电房”项目业主、周边群众及单位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县自然**和规划局,逾期视为同意。公示期满后,我们将综合考虑各方意见,根据有关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联系电话:(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