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大米专列快检结果验证专项监督抽检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10日 01:(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13日至2022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23:(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23日 09:(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省**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6楼9号竞谈(磋)室(609室) | ||
预算金额 | ¥150(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略)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668号名门世家二期8号楼25(略)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略)关于2022年**大米专列快检结果验证专项监督抽检项目(项目编号:(略))第二次电子化(略)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大米专列快检结果验证专项监督抽检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3日 09点(略)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2年**大米专列快检结果验证专项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购(略) |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 | 1 | 项 | 150000(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及以上质 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 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应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名称)”的形式作为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至 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在**省公共**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9月23日 09点(略)分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省**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6楼9号竞谈(磋)室(609室)
五、开启:
2022年09月23日 09点(略)分 (**时间)
地点:**省**市东(略)(磋)室(6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在**省公共**交易网注册,并办理**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如遇到**省公共**交易网操作或磋商文件制作软件问题可拨打**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特别提醒: 3.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携带加密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2、磋商过程中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主锁到开标现场进行报价。 3.3、本项目进行磋商时,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磋商小组规定报价时间,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报价的单位将被不记录到最终排名中,如单位被废标,则单位也将无法进行报价,同样也不计入排名中。
八、凡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668号名门世家二期8号楼25(略)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