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略)受(略)委托,就(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名称 | 总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略) | 20 |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注:1.合同(略):接业主单位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合格。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略)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略)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都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等
1.时间:/至(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340215149@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电话:(略))联系。
3.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打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授权代理人姓名、身(略)
4.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前提出询问,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未经报(略),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于(略)9 时 30分前(**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提交(略)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拒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9 时30分(**时间)。
七、磋商地址:(略)开标室,逾期送达拒收。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在(略)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不予受理。答疑、补充、修改等以补充文件形式于(略)7:00时前在**政府采购网((略)cn)公告,请供应商务必注意查看。
2.磋商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3.磋商响应方对(略)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略)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略)投诉。
4.信用记录:
参照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4.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略)
4.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略)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政府采购网((略)cn);
4.3.信用信息(略):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磋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作为无效磋商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如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网”((略)cn)“曝光台”中被曝光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5.1根据疫(略)。
5.2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投标企业只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参与现场投标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必须具有**省健康码(绿码),并对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因投标人员未能(略)(绿码)或体温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谢绝进入开标场所,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现场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进入门岗出示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3疫情防控期间,其他未尽事项按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开标事宜按本县防控疫情要求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下载网址
**政府采购网”((略)cn)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2022年 9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