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年开采5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 年开采5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桥镇**桥村 |
建设单位 | **** |
公示日期 | 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年开采5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桥镇**桥村,矿山地理坐标:东经 112°02′29″~112°02′ 44″;北纬 27°58′26″~27°58′35″; 投资规模:总投资1800万元; 开采及加工规模:年露天开采5万立方米花岗岩; 占地面积:**准采区面积为0.0348km2,**标高范围为+330m~+270m;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台阶式开采方法; 服务年限:矿山服务年限约为1.89年; 工作制度:每年生产期为300天,每天1班作业,8小时工作制;日开采矿石量为167m3。 劳动定员:拟定职工定员10人。 本次评价范围:本次环评评价范围为调整后0.0348km2的矿山范围,不包含临时禁采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①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和装修废气。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抑尘措施,加强设备及车辆的养护,保证不排放未完全燃烧的黑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的规定,施工机械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有明显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建筑物进行通风处理,建议装修时使用环保型装饰材料,油漆、涂料等,严格控制室内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使各项污染指标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限值要求。 ②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经厂内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③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的机械设备等机械动力噪声及车辆运输产生交通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通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大型载重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时应限速20km/h,并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渣(土方及建筑垃圾)。交由**市渣土部门统一调配。 ⑤生态影响 施工期对植物**、陆生动物通过采取合理安排工期、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车辆路线等措施,施工期对其影响较小。 按设计要求合理利用土地。不因堆料、运输或临时建筑而占用项目用地范围规定以外的土地,临时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来地表面貌或覆土。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暴雨季节,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路面硬化和绿化工作。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减少水土流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水环境影响 营运期降尘用水大部分直接消耗,不形成径流,自然蒸发,废水主要为切割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排土场、堆场淋溶废水。切割用水经沉淀池(1#)沉淀后回用,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2#)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和排土场、堆场淋滤水经沉淀池(3#)沉淀后回用于降尘用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②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覆盖层剥离粉尘、开采粉尘、装卸粉尘、排土场扬尘、荒料堆场扬尘、运输扬尘、设备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 开采采用湿法切割,开采、装卸、运输过程洒水降尘,对堆场和排土场洒水降尘,进出口设洗车平台,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管理,防止设备因故障产生非正常的高强度噪声等声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敏感点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剥离物、沉淀池沉渣、废润滑油、废机油、废锯片和废刀头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矿山剥离物运至排土场暂存,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干化后运至排土场暂存,废锯片和废刀头由厂家更换并返回厂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和废机油为危险固废,在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⑤生态环境 矿山开采应严格控制在准采区内,保护开采区以外的生态环境,禁止非建设的乱砍滥伐、毁损植被和猎捕行为。严格控制开采范围,禁止永久、临时占用在公益林地,将生态保护理念贯穿至矿山开采全生命周期。根据《**省**市仙牛蹄**饰面用花岗岩矿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设计院有限公司2021.12)评审意见书,方案中针对矿山生态环境问题部署了相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部署合理,符合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管理要求。因此采取上述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后,**开采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 情况 | / |
环境承诺书 | |
听证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