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银星小区文华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县银星小区文华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202-510422-17-01-154142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办公室)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对 银 星 小 区 、 文 华 小 区 道 路 、 停 车 位 、 室 外 照 明 、 供排水 、 供 电 、 供 气 、 物 管 安 防 、 绿 化 等 基 础 设 施 改 造 。 涉 及 文 华小 区 2 7 栋 7 5 2 户 , 建 筑 面 积 5 6 7 0 0 平 方 米 , 银 星 小 区 2 9 栋 6 48户 , 建 筑 面 积 4 0 8 0 0 平 方 米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2984.47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申 请 中 央 预 算 内 资 金 2 4 6 0 . 4 万 元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2984.47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8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附职称证书和职称任职红头文件);2、其他人员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公司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招标代理诚信分值90分以上;2、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须按比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进行确定,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后将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实并从严从重处理。3、类似项目业绩须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4、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公告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业绩数量多附或少附以及未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比选文件中多附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5、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公开招标业绩以**省公共**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9月20日09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至 2022年09月20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办公室)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杨文军
电 话: 136****5724
传 真:
2022年09月15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