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荣昌区峰高街道园丁街45号门面 | ||
项目编号 | (略) | 租赁底价 | 0.36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0-09-1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9-20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荣昌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略),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略)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略)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略),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荣昌区峰高街道园丁街45号门面 | ||||
坐落 | 荣昌区峰高街道园丁街45号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0.36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前两(略),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5% | 招租用途 | |||
产权证号 | 渝(2019)荣昌区不动产权第(略)号 | ||||
楼层 | 1层 | 结构 | 混合结构 | ||
房屋(略) | 商业服务 | 房屋(略) | 25.47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签订租(略)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标的(略) | 曾雪梅 | 联系电话 | (略)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宏烨实(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略)。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略) | ||||||
与租(略) | 一、标的挂牌价为第一年招租底价。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略),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略)。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略),意向承租方(略),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略)(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略)(5)其他无故不(略)(6)本公告或公(略)。未出现上述(略),意向承租方(略),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结(略)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略)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0.1万元)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合同终止,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三年成交租金总额的2%收取,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租(略),租赁后所发生(略)(含装修、水(略))由承(略)(需出租(略))。 九、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 十、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一、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十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略),出租方可终止合同,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略),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四、标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0天内由出租方负责移交给承租方,租期计算以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其他未尽(略)。 十五、严禁转租,如有特殊情况转租需经出租方同意。 | |||||
承租(略)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15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略)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荣昌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子惠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