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关于作出《济南港华燃气能源有限公司北湖片区B-X7地块(初中部)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环境局**分局关于作出《******片区B-X7****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14 15:26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3日,我局对******片区B-X7****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济天环报告表〔2022〕29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31-****3280 电子信箱:jntqhbjxzsp@jn.****.cn 通讯地址:**市**区**街9号 邮编:250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