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湿拌砂浆采购
采购编号:CRECSHJZGS-WZTP((略)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购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
中心城区(略)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录
湿拌砂浆竞争(略)
(编号:CRECSHJZGS-WZTP(2022)016号)
1.项目介绍:
马鞍山市花山区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由牡丹江路与五担岗路交叉口西南地块、红利来南侧地块(不含马钢安置)、秀山花园南侧地块及五担岗路城市次干道组成,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牡丹江路与五担岗路交叉口西南地块、红利来南侧地块(不含马钢安置)、秀山花园南侧地块、五担岗路。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略).94㎡,总建筑面积为(略).32㎡。其中牡丹江路与五担岗路交叉口西南地块总建筑面积为(略).04㎡,地上建筑面积为(略).88㎡,地下建筑面积为39683.16㎡,包括16栋16-17层住宅,4栋1-2层商业配套;红利来南侧地块(不含马钢安置)总建筑面积为90515.02㎡,地上建筑面积为72411.82㎡,地下建筑面积为18103.2㎡,包括6栋16-18层住宅,3栋1-2层商业配套;秀山花园南侧地块总建筑面积为73652.26㎡,地上建筑面积为56629.80㎡,地下建筑面积为17022.46㎡,包括7栋17-18层住宅,2栋2层商业配套;五担岗路城市次干道约450m长,30m宽。
建设资金都已落实,拟对工程所需湿拌砂浆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谈判。
2. 谈判文件售价(略),谈判(略)。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收货人名称 | 谈判文件售价 |
1 | SBSJ1 | 砌筑砂浆 | M5.0 | m3 | 5200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 0 |
抹灰砂浆 | WPM20 | 13200 | |||||
抹灰砂浆 | WPM15 | 440 | |||||
抹灰砂浆 | WSM20 | 3200 | |||||
抹灰砂浆 | WSM15 | 450 | |||||
抹灰砂浆 | WPM10 | 2000 | |||||
抹灰砂浆 | WWM20 | 600 |
3.谈判人资格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2生产商必须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与其产能配套的检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4具有近两年有国家或马鞍山市房建项目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略)、合同、发票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3.5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马鞍山市工程建设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马鞍山市场的供应商。代理商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
3.6资格审查方式:(略)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略)子商务平台上发售,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略)(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如下:
4.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略)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略))
4.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谈判文件获(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拟参加谈判的包件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4.2.3潜在供应商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8日每(略)北京时间,下同),将谈(略)(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明等以电子文档(盖章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略)。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供应商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略)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00至10:00,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10:00。
6.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一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1)组织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2)采购单位: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3)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略)
联系人:(略) 13337770463
电子邮箱:(略)
9.在谈判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上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略)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第一部分 谈判人须知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中铁上海(略)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
2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棚改工程项目 |
3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马鞍山市 |
4 | 资金来源 | 投资(略)。 |
5 | 采购范围 | 湿拌砂浆25090m3,共计(略)。 |
6 | 供货周期 | 详见(略) 物资需求一览表 |
7 | 质量要求 | 需满足第五部分技术规格书要求。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9 | 谈判预备会 | 不召开。 |
10 | 谈判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19日上午18:(略) |
11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2年9月19日下午18:(略) |
12 | 分 包 | 不允许。 |
13 | 偏 离 | 不允许。 |
14 | 谈判人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19日下午18:(略) |
15 | 谈判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22日上午09:(略) |
16 | 谈判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2022年9月19日下午18:(略) |
17 | 谈判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 2022年9月19日下午18:(略) |
续上表
序号 |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8 | 构成谈判(略) | 无。 | |
19 | 是否(略) | 否。 | |
20 | 谈判有效期 | 自谈判人提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
21 | 谈判保证金 |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谈判保证金必须从谈判人的公司账户汇出否则按废标处理,且必须在开标前到达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谈判保证金的金额: SBSJ1包件: (略) 采购人账户信息: 单 位 名称:(略) 开户行名称:(略) 账 号:(略) 3.谈判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等其他方式。 4.用银行电汇方式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人在开标时出具银行电汇凭证。 | |
22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方案 | 不允许。 | |
2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除满足谈判文件谈判人须知注明的要求外,其他注明签字或盖章的地方也必须签字和/或加盖公章。 | |
24 | 谈判文件正、副本份数 | 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另加一份U盘电子文档,电子文(略)。 | |
25 | 装订要求 | 谈判文件的正(略),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 |
26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和谈判人全称,注明“在2022年9月22日9时00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 |
序号 |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27 | 递交谈判文件地点 | 安徽省(略) | |
28 | 是否退还谈判文件 | 否。 | |
29 | 采购人通知延后谈判截止时间的时间 | 原定(略) 2 天前。 | |
30 | 谈判(略)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 |
31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略) 谈判顺序:(略) | |
3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 |
33 | 标底 | 采购(略),详见第二部分第3.3.4.2款。 | |
3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2名。 | |
35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略) | |
36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略)纪律检查委员会,(略)021-51853926。 | |
37 | 身份证明或授权(略) | 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装订(略)。 | |
38 | 对谈判人代表的要求 | 对参加开标会的谈判人代表的要求: 1.谈判人代表应为谈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 2.谈判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一、总则
1.项目概况及采购依据
1.1项目概况
(略)㎡,包括7栋17-18层住宅,2栋2层商业配套;五担岗路城市次干道约450m长,30m宽。
1.2采购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根据2013国家发展改革委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
1.2.3《评标委员(略)(根据2013(略));
1.2.4采购人的谈判文件和设计文件;
1.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采购人
采购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谈判组织单位:(略)。
3.采购物资、包件划分和要求
3.1本次采购物资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湿拌砂浆;具体包件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第四部分《物资需求一览表》,《物资需求一览表》中规格型号如有变化,以答疑书为准。
3.2谈判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转包、违法分包。
4.合格的谈判人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4.2生产商必须(略)。
4.3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与其产能配套的检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4具有近两年有国家或马鞍山市房建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略)、合同、发票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4.5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马鞍山市工程建设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马鞍山市场的供应商。代理商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
4.6资格审查方式:(略)
5.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5.1所有谈判物(略),均应来自合格的谈判人,并且提供的物资应符合或优于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5.2谈判人应提供谈判物资的生产(略)
二、谈判文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6.1竞争性谈判(略):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谈判办法
第三部分 合同文件
第四部分 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五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六部分 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
谈判过程中,对竞争性谈判文(略),均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竞争性(略),应及(略),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7.2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澄清应不迟于2022年9月19日9:00前(过期采购人将不授理)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以扫描方式发送至采购组织单位邮箱。
7.3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略)7:30前,以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并传真至采购组织单位。对于供应商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供应商提供资料错误,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7.4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采购(略)可分割的部分。
三、(略)
9.响应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9.1响应文件(略),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2响应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9.3响(略),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
供应商须按照第10.1、10.2、10.3款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建立目录。
10.1 第一部分 报价文件
10.1.1采购(略)(附表1);
10.1.2采购(略)(附表2);
10.1.3(略)(附表3);
10.1.4谈判保证金的(略)
10.1.5付款方式的优惠条件及承诺。
10.2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10.2.1(略)(附录1);
10.2.2(略)(附录2);
10.2.3(略)(附录3);
10.2.4(略)(附录4);
10.2.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书、产品质量认证书、名优产品证书、信誉证书(扫描件);
10.2.6随机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供货明细表;
10.2.7(略)(附表4);
10.2.8“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的有关业绩;
10.2.9 (略)(附录5);
10.2.10近三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附录6);
10.2.11 (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附录7);
10.2.12 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文件;
10.3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10.3.1谈判简介(略)
10.3.2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制造设备及试验质检仪器设备表(附录8);
10.3.3供应物资技术规格书;
10.3.4(略)(附表5);
10.3.5“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的检测报告;
10.3.6方案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10.3.7详细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技术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施工特点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10.3.8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10.3.9潜在供应(略)。
11.谈判保证金
11.1供应商应出具谈判保证金,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1.2谈判保证金采用现款,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前将保证金交到采购组织单位指定银行帐户。
11.3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在(略)。
11.5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向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且未出现11.4(1)情况的供应(略)。
12.谈判报价
12.1本次采购物资的报价为物资的工地交货价(落地价格),包括出厂价、运杂费、卸车费、保险、税金等。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略),(附表2)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略)(附表1)和(略)(附表3),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填写“免费”。
12.2采购物资报价方式
A.报价组成:到站单价(不含税)=砂浆预设信息价*(1-下浮比例)
B.预设出厂单价:预设信息价以“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期刊《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2年第4期同标号的湿拌砂浆不含税单价为预设信息价。
预设出厂单价表(2022年4月份)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 单位 | 预设出厂单价 | 备注 |
1 | 砌筑砂浆 | M5.0 | m3 | 519.42 | |
2 | 抹灰砂浆 | WPM20 | m3 | 577.67 | |
3 | 抹灰砂浆 | WPM15 | m3 | 558.25 | |
4 | 抹灰砂浆 | WSM20 | m3 | 577.67 | |
5 | 抹灰砂浆 | WSM15 | m3 | 558.25 | |
6 | 抹灰砂浆 | WPM10 | m3 | 543.69 | |
7 | 抹灰砂浆 | WWM20 | m3 | 577.67 |
13(略)
13.1自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3.2在上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如果供应商拒绝延长要求,则其响应文件失效,但该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14.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14.1供应商在(略),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14.2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14.3响应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
15. 响应文件的密(略)
15.1密封件之一:申请人应将装订好的同一包件的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与“副本”样)装在同一个包装袋内,密封完好。
★15.2密封件之二:申请人应将所响应文件中的采购(略)另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与电汇谈判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单独密封,标明“报价函供开标唱标之用”字样。
15.3密封件之三:供应商应将电(略)标明“电子版、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及响应文件开锁之用”字样。报价表以电子(略)。
★15.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15.1项、15.2项、15.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递标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递标的时限和地点:(略)
16.2未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16.3谈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6.4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16.5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9条和第10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谈判
17.谈判安排
17.1谈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和地点,准时(略)。
17.2 谈判小组
17.2.1谈(略),主要包括工程、商务、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
17.2.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或竞争性谈判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六、授予合同
21.履约担保
21.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供合同金额1%的履约担保。
21.2在成交通知(略),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金额1%的履约担保。
22.签订合同
22.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但不超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略)。
七、重新谈判
23.重新谈判
23.1谈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略),采购人应重新组织谈判。重新组织谈判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以直接进行谈判。
八、 纪律和监督
24.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略),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5.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项目,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略)
26.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略),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略),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谈判。
27.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略),与谈判活动有关(略),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28.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二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谈判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略)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略) | ||
谈判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部分“谈判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谈判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一部(略) | ||
谈判文件份数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谈判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15款规定 | ||
谈判文件递交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16款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略)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涵盖(略)。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4.3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4.3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4.4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4.5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4款规定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谈判人(略) |
(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报价表、(略)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谈判有效期 | 符合第一部分 “谈判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谈判保证金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
(略) | 符合第六部分“谈判文件格式”规定 | ||
(略) | 符合第六部分“谈判文件格式”规定 | ||
不良记录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4.6项规定 |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一部分“谈判人须知”第4.5项规定 | ||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 | 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 | 符合第五部分“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谈判物资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部分“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谈判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 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 ||
生产(略) | 符合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五(略) | ||
生产和检验设备 |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 ||
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 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 ||
3.3.3 | 重大偏差 | 见第二部分第3.3.3条款 | 1.谈判人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2.符合第二部分“评标办法”中第3.3.3项规定。 |
3.3.4 | 谈判报价的评审 | 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 符合第二部分“评标办法”中第3.3.4.1项规定 |
评标价的评定 | 符合第二部分“评标办法”第3.3.4.2项规定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谈判人为第一中标候(略)格的除外。
2. 评标委员会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略)
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略)。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标准:(略)
3.2 资格评审标准:(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谈判人的谈判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略)。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审查谈判人是否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谈判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略)
3.3.2 技术评审
审查谈判人是否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谈判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略)
3.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略),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谈判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报价表、(略)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谈判文件的情况);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谈判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略)
(5)谈判文件的有效期或谈判货物的交货期与谈判文件的要求不符,谈判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6)谈判物资规格型号与谈判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谈判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7)谈判文件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谈判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谈判文件中(略)
谈判文件有(略),按废标处理。
3.3.4谈判报价的评审
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略):
(1)谈判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略),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略)。
3.3.4.2评标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2)如果发现谈判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谈判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谈判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谈判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谈判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谈判将被拒绝;
(4)谈判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谈判报价进行评审,审查谈判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谈判报价还需满足第二部分12.3条款规定。
A.低于成本价的确认:(略)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谈判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谈判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谈判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谈判将被拒绝。
B.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同一包件的所有谈判人报出的谈判报价均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则该包件的谈(略)。
(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谈判人报价修正中,谈判人修正后的谈判价低于谈判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谈判人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谈判人最终中标,谈判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谈判人不承诺,其谈判应被拒绝。
(6)如果评标委员(略),谈判人修正后的谈判报价高于谈判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谈(略)。如果该谈判人最终中标,谈判人(略),若谈(略),其谈(略)。
(7)评标委员会在对所有谈判人报价修正后,以谈判人修正(略)。
3.4谈判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略),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人对所提交的谈判文件中不明确的(略)。评标委员会不接受谈判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谈判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略),可以要求谈判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评标委员会(略),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谈判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3.5谈判文件的拒绝
评标委员会对谈判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将被拒绝:
(1)明显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的(含运杂费);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谈判人串通谈判、以行贿手(略)
3.6评标结果
3.6.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谈判人,按照经评审的谈判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2名的中标候选人。
3.6.2完(略):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根据201(略))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略)。
3.6.3中标人的确定:
在被推荐(略),采购人原则上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3.7拒绝所有谈判
3.7.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谈判,
(1)谈判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因有效谈判不足(略)
(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谈判人串通谈判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4)所有谈判人的谈判报价都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略)。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谈判人或者谈判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谈判(略),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谈判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谈判人在谈判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谈判人的谈判废标。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略)、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三部分 合同文件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略),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略)。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物资。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施工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具体使用合同物资的单位。
1.8“建设项目”指谈判人须知中所指的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名称(略)。
1.9“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作为合同物(略)。
1.10“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11(略)。
1.12其他,在“专用合(略)。
2.标准和适用性
2.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略)。
3.合同文(略)
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应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略)。
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略),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略)。
4.知识产权
4.1卖(略),买方使用本合(略),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联络
5.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5.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5.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6.计划和报告
6.1在中标合同签署后,每月25日前(略)(订单)。
6.2卖方收到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2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略),卖方应根据(略)。
6.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7.(略)
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略),但不作为有关(略)。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略)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8.包装和标记
8.1卖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略),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8.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略)。
8.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略),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9.运输和保险
9.1卖方负责办理物资在(略)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9.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略)
9.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9.4卖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10.验收
10.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0.2物资运抵交货(略),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略),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10.3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10.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略)。
10.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略)。
10.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略)
11.伴随服务
11.1卖方可能被要(略),包括“专用(略)(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物资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物资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物资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房和/或在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1.2 卖方应提供合(略)。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2.备品备件
12.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略)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略)。
12.2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3.合同(略)
13.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确定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13.2卖方将13.1所列单据送交买方,经买方按合(略),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并按对应采购物资合同规定的付款条款支付相应款项。
14.保证
14.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物资和服务,供应数量以工程实际使用物资数量为准。
14.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卖方(略)。
14.3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略)。
14.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
14.5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15.质量保证
15.1卖方应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责。
15.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15.3卖方已全部(略),买方在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略)。
15.4卖方(略),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15.5监造
15.5.1买方对“专用合同条款”指明的物资实施驻厂监造。
15.5.2买方应安排监造人员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
15.5.3驻厂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略)
15.5.4监造物资通过卖方检验合格,并其合格证书经驻厂监造人员加盖监造专用章之后方可发往施工工地,卖方在履行(略),可向买方反映,通过买方协调解决。
16.变更及合同修改
16.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略),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16.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
16.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略),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16.4因工程实际(略),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
16.5买方要求调整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略),买方同意后执行。
17(略)
17.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
18.索赔
18.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略),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物资的质量保证期。
18.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8.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18.4若(略).1款规定方式(略),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9.误期赔偿费
19.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略)。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9.2除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卖方接到买方(略),应按未(略)。同时,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与买方协商具体供应时间;如欠供数量达到当批次买方需求数量的20%及以上或买方的计划施工部位特殊不容更改供应时间,买方有权另选厂家供应,卖方应(略)。
20.终止合同
20.1(略)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略)
20.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0.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6.1款等其他义务;
20.1.3如果买方有充分(略)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略)。
20.1.4供应的物资为假冒产品,连续2次出现正规检验不合格的。
20.1.5以各种理(略)。
20.1.6卖方在实际供(略)。
20.2 第22.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0.3款规定办理。
20.3如果买方根(略).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物资类似的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履约保证金
21.1卖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21.3履约保证金(略)。
21.4履约保证金因非买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21.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略):
(1)卖方(略).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谈判承诺。
2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2.不可抗力
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2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略),合同任何一方均(略)。
23.税费
2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略)
24(略)
24.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依法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略)。
26(略)
26.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26.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略);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订货明细表;
(5)技术(略)
(6)谈判文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7)谈判文件;
(8)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26.3合同所涉的招谈判文件、(略)作为合同的附件,解释顺序依次为合同、(略)、谈判文件、谈判文件。
27.其他
27.1 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略)。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定义
1.5 买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略)
电子邮箱地址:
1.6卖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略)
电子邮箱地址:
1.7 施工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略)
电子邮箱地址:
1.8 建设项目:
1.9监理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略)
电子邮箱地址:
1.10卖方代表:
姓名:
(略)
电子邮箱地址:
1.12 补充:
11.伴随服务
11.1卖方必须提供的伴随服务有:
(1)供应商应负责对业主的日常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2)设备的(略)。
12.备品备件
12.1卖方不提供备品备件。
13. 结算和付款
结算价及结算方式、具体付款方式见第三节《合同格式》中对应物资买卖合同范本。
14.保证
无
15.质量保证
15.1实施驻厂监造的合同物资为: (略)
16.履约保证金
16.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出具给采购人。
第三节 合同格式
编号: (单位名称或项目经理部名称缩写-买卖-年份-编号)
工程
湿拌(略)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订地点: (略)
签订日期: (略)
湿拌(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于 (略)发出的成交通知书,确定由 取得采购编号为 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中 包件 的成交资格。 因甲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湿拌砂浆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基本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乙方的税务相关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标的物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中标单 价(元) | 金额(元) |
合计 | ||||||
暂定合同总额:本合同暂定总价款(含增值税):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价款: 元(大写: ),增值税: 元(大写: )。 |
2.1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略),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执行。在暂定数量范围内乙方应无条件保证供应,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暂定数量向甲方提出任何结算或支付货款要求。
2.2表内单价为暂定价(落地交货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材料费、加工费、(略)均已包括在单价内。
2.3采购物资结算价格模式为浮动价结算,实际结算价=马鞍山市上月含税信息价*(1-下浮比例)。
(1)供应期:(略)
(2)基础(略)(简称“M”):
供应期内,以到货当月“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上月份期刊《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略)
(3)基础单价的下浮比例(简称“T”):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以(2)确定的“基础单价”基础上给出调整下浮比率。基础单价的下浮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采购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4)综上,合同结算综合单价(简称“Z”):
由砂浆基础单价(简称“M”)、砂浆基础单价的下浮比例(简称“T”)三部分组成:(略)
2.4如需使用合同约定外的特殊 ,按以下方式处理:特殊外加剂(略)。
3.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1货物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3.1.1符合《湿拌砂浆》(GB/T(略)要求。
3.2乙方水泥必须满足甲方工程设计质量要求,应保证干混砂浆质量的稳定性。
4.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4.1按《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交货时出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对其供应货物质量终身负责,并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3乙方必须保证运到甲方工地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3条约定要求,湿拌砂浆必须满足甲方工程技术设计要求。
4.4乙方在选取生产湿拌砂浆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甲方工程设计文件及指定的规范标准要求,按规定的频率检测内容进行自检,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生产,其费用自理。
4.5若因原材料不合格、配合比不符合要求导致湿拌砂浆质量不合格,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4.6本合同中未明确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甲方工程建设需要,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施工生产需要,不超过现有技术规范的新要求,乙方不再另行增加单价。
4.7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略),建立、健全(略),确保生(略),组织生产供应,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时(略),随时接受监(略)。
5.包装标准、包(略)
5.1乙方按国家规定及采购人物资需求一览表要求包装货物,货物不得散落,包装物不回收。
5.2货物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
5.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6.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略)
7.所有权转移(略):标的物所有权自货物运至甲方工(略)前的风险由乙方负担;产权的转移不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
8.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8.1交货方式:工地交货,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工地并要求卸至甲方指定料池内,以及承担运输、装卸等货物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8.2交货地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甲方指定地点。
8.3交货时间:分期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根据甲方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随时做好货物生产和供应的准备。每次需货前,甲方提前2(略),如计划变更,甲方应于变更计划到货时间前8小时通知乙方。
8.4甲方指定有权(略):
姓 名: (略)
联系(略) 。
结算以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均无效。
8.5乙(略):
姓 名: (略)
联系(略) 。
9.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汽车运输,货物的装车(略),装卸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9.2货物装车、运输(略)理赔事宜。
9.3乙方在运输、装卸过程应采取合理、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如发生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情形,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0.检验的标准、方法、地点及异议期限
10.1质量验收:货到工地后,甲方现场取样抽检,如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将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并补充同等数量且质量符合标准的产品,因此而产生或增加的检验费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买卖(略)结果有异议的,由甲方送双方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或质检部门进行鉴定。如鉴定结果已达到设计要求,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鉴定结果未能达到设计要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数量验收:货物采取全检制,全部以吨位进行计量,计量保(略)。以甲方现(略),对超过(略),经双方协商可另寻公磅复验,复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超出磅差的以甲方实际过磅数量验收。货到工地后甲方安排专人验收货物数量,如乙方因故未到现场验收数量,则以甲方确认的数量为准。乙方多发或误发的货物,甲方不予计量。
10.3甲方将不定(略)(包括对原材(略),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相与产品相对应),乙方对甲方的抽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略)。
11.结算及付款
11.1本合同无预付款,实行一票制结算。
11.2按月计量结算,每月21(略),(略)单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以确认书(或结算单)形式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汇总核实,在结算当(略)。供货完毕后,双方对历次供货和付款进行核实汇总,办理(略),合同最(略)。
11.3双方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每期结算后7日内,结算后乙方按结算金额提供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甲方收到乙方(略)的60%,剩余货款(略)付至结算货款的85%,两年内付清。
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 (略)
纳税人识别号: (略)
地址: 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山大道牡丹江路红利来国际商贸城北门1号楼
(略)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账号: (略)
11.4以上所有款项,甲方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乙方贴息)的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银行的(略),乙方银行的(略),在合同执行中(略)费用由失误方承担。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12.履约担保方式:(略)
13.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3.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双方另签补充合同;未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前,仍执(略)。
13.2除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外,未经(略),不得解除本合同。
13.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3.1 乙方供应货物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经甲方提出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13.3.2 乙方供应货物的生产厂家、规格、等级、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经甲方提出后,乙方供应的货物仍不能满足甲方通知要求的;
13.3.3 乙方送货时间严重滞后(超过甲方通知要求的到货时间48小时)或者送货时间经常滞后(一个结算周期内,滞后(略))的;
13.3.4 甲方工程因设(略),导致合同约定货物不需要或数量减少,甲方可就不需要或减少的货物部分解除合同。
13.4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1)双方权利义务(略)(2)合同解除;(3)发生不可(略)。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责任
14.1.1因甲方通知错误或无理由拒绝接受乙方货物,造成乙方已经运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的货物与甲方需要的货物不符的,甲方承担乙方因该次货物而造成的损失。
14.1.2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在乙方催告后,仍不按时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但在甲方支付欠付货款的当天,乙方未书面主张该欠付货款违约金的,则视为乙方放弃要求甲方承担该欠付货款部分产生的违约责任。
14.2 乙方责任
14.2.1 乙方供应货物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要求乙方重新供应符合要求的货物;如乙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已卸车或入模,乙方应在48小时内自费将货物清理出甲方工地现场,当乙(略),甲方有权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该批次货物货款。
14.2.2因乙方货物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工程出现事故或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由(略)。
14.2.3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如不能按时按量供应货物,应按未及时送达货物价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略),并与甲方协商具体供应时间;如欠供数量达到当批次甲方需求数量的20%及以上或甲方的计划施工部位特殊不容更改供应时间,甲方有权另选厂家供应,乙方应承担(略)。
1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略)。
17.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其他约定事项:
18.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8.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及有关机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8.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略)。任一方变更送(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地址: ;联系人: ;(略) 。
乙方地址: ;联系人: ;(略) 。
18.4未尽事宜,双方(略),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略)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略) | 甲方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略)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略) |
第四部分 物资需求一览
物资需求一览表 | ||||||||||
采购人名称:中铁上海工程(略)项目经理部 采购编号:CRECSHJZGS-WZTP(2022)016号 (略)SBSJ1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1 | 砌筑砂浆 | M5.0 | 见技术规格书 | m3 | 5200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定地点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略) (略)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工地指定部位 | 2022年9月至本工程结束 |
2 | 抹灰砂浆 | WPM20 | m3 | 13200 | ||||||
3 | 抹灰砂浆 | WPM15 | m3 | 440 | ||||||
4 | 抹灰砂浆 | WSM20 | m3 | 3200 | ||||||
5 | 抹灰砂浆 | WSM15 | m3 | 450 | ||||||
6 | 抹灰砂浆 | WPM10 | m3 | 2000 | ||||||
7 | 抹灰砂浆 | WWM20 | m3 | 600 |
注:以上包件数据(略),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按买方施工图计算的实际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第五部分 技术规格书
湿拌砂浆技术规格书
1. 技术标准及要求
湿拌砂浆:
1.1湿拌(略),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
1.2当湿拌砂浆需同时满足几种类型砂浆的要求时,其相同技术指标应以要求较高的指标为准。
1.3湿拌砂浆的外观色泽应均匀,无结块现象。
1.4湿拌砂浆的性能指标中,湿拌砂浆硬化体的性能指标包括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吸水率和收缩率等;湿拌砂浆拌合料的性能指标包括稠度、保水性、含气量和凝结时间等;湿拌砂浆干混料的性能指标主要有外观。
2.普通湿拌砂浆的技术要求
2.1湿(略)
2.1.1湿拌湿拌砂(略):M5,M7.5,M10,M15,M20。
2.1.2湿拌湿拌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湿拌砂浆的稠度可参照表2.1—1。
表2.1-1湿拌湿拌(略)
砌体种类 | 砂浆稠度(mm) |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 60~90 |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 50~70 |
石砌体 | 30~50 |
2.1.3湿拌湿拌(略)。
表2.1-2湿拌湿拌砂浆的性能指标
强度等级 | 稠度(mm) | 保水性(%) | 28d收缩率(%) | 28d抗压强度( MPa) |
M5 M7.5 M10 M15 M20 | ≤90 | ≥60 | ≤0.30 | ≥5.0 ≥7.5 ≥10.0 ≥15.0 ≥20.0 |
注:当湿拌湿拌砂浆用于承重砌体时,应提供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中的有关规定。
2.2湿拌抹灰砂浆
表2.2 湿拌抹灰砂(略)
强度等级 | 稠度(mm) | 保水性 (%) | 28d粘结 强度 (MPa) | 含气量 (%) | 28d收缩 率(%) | 28d抗压 强度(MPa) | |
内墙 | 外墙 | ||||||
M5 | ≤110 | ≥65 | ≥0.6 | 0~18 | ≤0.30 | ≥5.0 | |
M10 | ≥10.0 |
注:当湿拌抹灰砂浆无防水要求时,其含气量宜在(略),其含气量宜小于7%。
2.3湿拌地面砂浆
表2.3湿拌地面砂浆的性能指标
强度等级 | 稠度(mm) | 28d收缩率(%) | 28d抗压强度(MPa |
M15 | ≤50 | ≤0.30 | ≥15.0 |
M20 | ≥20.0 | ||
M25 | ≥25.0 |
2.4湿拌防水砂浆
2.4.1湿拌防水砂浆抗渗等级分为:(略)
2.4.2当湿拌防水砂浆使用于抹灰、地面工程时,其稠度、保水性、抗压强度、含气量等应与相应的抹灰砂浆或地面砂浆一致,同时尚应符合表2.4的要求。
表2.4 湿拌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
抗渗等级 | 渗透水压(MPa) | 28d粘结强度(MPa) | 吸水率(%) | 28d收缩率(%) |
P8 | ≥0.8 | ≥0.6 | ≤5 | ≤0.15 |
P12 | ≥1.2 |
注:湿拌防水砂浆在(略),使用于其他工程时,其吸水率应≤5%。
3.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3.1原材料
3.1.1湿拌砂浆所用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及对人体有害,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略)有关规定。
3.1.2胶凝材料
3.1.2.1水泥
1)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水泥进厂时必须(略),并应(略),复验(略)。
3)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4)对已进厂的每批水泥,如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疑问时,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并以复验结果为准。
3.1.2.2石膏
1)湿拌砂浆生产用石膏应符合《建筑石膏》(GB9776—1988)的有关规定。
2)石膏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3.1.3矿物掺合料
3.1.3.1湿拌砂浆所用的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略))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3.1.3.2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不同品种、等级储存于专用的仓罐内。
3.1.3.3矿物掺合料应按批量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产品标准的规定划分。
3.1.3.4矿物掺合料的掺量由湿拌砂浆生产厂家经试验确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掺加矿物掺合料后砂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1.3.5矿物掺合料(略)。
3.1.4细集料
3.1.4.1砂
1)湿拌砂浆生产用砂的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砂》(GB/T(略)规定。
2)砂进厂后应按批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检验批量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批。
3.1.4.2其他矿物细集料
当使用其他矿物细集料时,细集料不应妨碍胶凝材料的凝结硬化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矿物(略)
3.1.5外加剂
3.1.5.1外加剂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3.1.5.2外加剂进厂时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3.1.5.3外加剂(略)。
3.1.5.4外加剂的掺入不得对砂浆耐久性有害。
3.2 配合比设计及确定
3.2.1湿拌砂浆配合比设计中的试配强度参照《湿拌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的规定执行。
3.2.2湿拌砂浆配合比设计后,应经试配调整,其结果用质量比表示。
3.2.3生产厂家应根据产品用途和试验结果,明确产品拌和用水量范围。
3.2.4不同种类湿(略)。
3.3 生产控制
3.3.1烘干
细集料必须经烘干处理,烘干后细集料的含水率应小于0.5%,含泥量应小于1%。
3.3.2筛分与储存
3.3.2.1细集(略),把细集料筛分成不同粒级,按不同粒径等级分别储存在不同的专用筒仓内。
3.3.2.2不同规格(略),并标记清楚。
3.3.3配料
3.3.3.1湿拌砂浆的配料应采用计算机配料系统。
原材料 | 胶凝材料 | 细集料 | 外加剂 | 掺合料 |
计量允许误差(%) | ±2 | ±2 | ±1 | ±2 |
3.3.3.2计量采取质量法计量,计量允许误差应满足表3.3.3的规定。
表3.3.3原材料计量允许误差
3.3.3.3所有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
3.3.3.4在配料前所有原材料的温度应低于65℃。
3.3.4搅拌
3.3.4.1湿拌砂浆的生产线应采用计算机程序控制。
3.3.4.2湿拌砂浆的生产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应参照(略),并通过试验确定。
3.3.4.3品种更换时,搅拌及输送设备必须清理干净。
4.规范要求
湿拌砂浆必须满足GB/T25181-2010、DG/TJ08-502-2012、JGJ/T223-2010等标准,还需满足施(略)。
5.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5.1.生产和检验招(略)。
5.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满足招标公告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5.3生产招标(略)(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略)工厂家等)。
5.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6.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略)》,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7.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7.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7.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略),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8.验收标准
8.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8.2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合同号、标准号、检验批号、交货件数、重量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质量证明书必须加盖供方单位公章或质保章鲜章。
8.3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略),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9.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第六部分 谈判文件格式
附件1:(略)
附录1:(略)
附录2:(略)
附录3:(略)
附录4:(略)
附录5:(略)
附录6:(略)
附录7: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制造设备及试验质检仪器设备表
附录8 :(略)
附录9:近三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附录10:(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附录11:(略)
附录12:(略)
附表1:谈判(略)
附表2:(略)
附表3:(略)
附表4:(略)
附表5:(略)
附表6:(略)
以上附录、附表均应按给定格式如实编写,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同时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编入谈判文件。
附件1:(略)
正本
(略)
湿拌砂浆采购
响应文件
物资名称:
采购编号:
(略)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
联 系方 式:
二O二二(略)
编制顺序:
1 第一部分 报价文件
1.1采购(略)(附表1);
1.2采购(略)(附表2);
1.3(略)(附表3);
1.4谈判保证(略)
1.5付款方式的优惠条件及承诺。
2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2.1(略)(附录1);
2.2(略)(附录2);
2.3(略)(附录3);
2.4(略)(附录4);
2.5供应商的(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书、产品质量认证书、名优产品证书、信誉证书(扫描件);
2.6随机备件(略)
2.7(略)(附表4);
2.8近两年同类型号模板销售业绩、有关合同及用户联系方式(扫描件)。
2.9 (略)(附录5);
2.10近三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附录6);
2.11 (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附录7);
2.12 谈判文件中(略)
3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3.1谈判简介及供应能力的说明;
3.2拟投入本合(略)(附录8);
3.3供应物资技术规格书;
3.4(略)(附表5);
3.5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供应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
3.6方案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3.7详细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技术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施工特点(略)可行的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3.8供应商须(略)
3.9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以上附录、附表均应按给定格式如实编写,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同时应按文件规定的谈判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编入谈判文件。
附表1:(略)
谈判人名称: 采购编号CRECSHJZGS-WZTP(2022)016号 (略)SBSJ1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标准或 图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预设单价(元) | 下浮比例 | 到站单价(元) | 合价(元) | 泵送费(元/方)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1 | 2 | 3 | 4=2×3 | 5=1×4 | |||||||||
总计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略)
说明:1.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合价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附表2:(略)
谈判人名称: 采购编号CRECSHJZGS-WZTP(2022)016号 (略)SBSJ1
物资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 图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总计 |
谈判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略)
附表3:(略)
(略)
供应商名称: (略)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3 | ||||||
4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运输方式 | |||
到站单价 |
备注:1.供应商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2.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
★3.成本分析表(略)。
附表4:(略)
(略)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谈判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 说 明 |
注:如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商务条款,可写“无”;如不响应有关条款需写明有关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略)
附表5:(略)
(略)
序号 | 谈判文件 条目号 | 谈判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注:如完全(略),可写“无(略)。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略)
附录1:(略)及身份证
(略)及身份证
本授(略):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自购物资集中采购(编号:CRECSHJZGS-WZTP(2022)016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第 包件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生效。
单位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
单位地址:
日 期: (略)
附法人和被授(略):
附录2:(略)
(略)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3)邮编: (略)
(4)成立或注册日期: (略)
(5)注册资金:
(6)主管部门或主要股东:
(7)企业性质:
(8)职工人数:
(9)2021年(略)(人民币万元)
①资产总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②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③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2、生产/销售此谈判物资的年平均生产能力(数量、单位):
3、近三年此采购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客户名称 | 客户地址 | 销售物资 名 称 | 数量 |
4、近三年此采购物资的营业额:
年 份 | 国 内 | 出 口 | 总 额 |
2019 | |||
2020 | |||
2021 |
5、供应商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
6、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采购人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略):
职务:
(略)
传真:
日期: (略)
附录3:(略)
(略)
致: (略)
贵方发布的(略)湿拌砂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编号:CRECSHJZGS-WZTP(2022)016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我们作为供应商已熟知并愿意参加本次采购物资的竞争性谈判,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到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已经在响应文件中全部提供。
我们作为供应商保证正在生产的和将要提供给采购人的物资,不涉及第三方主(略),同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抵触,也不存在(略)。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略)
附录4:(略)
(略)
致: (略)
关于贵方(略)湿拌砂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编号:CRECSHJZGS-WZTP(2022)016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我们作为供应商已熟知并愿意参加第 包件物资的竞争性谈判。如我方最终成交,对供应物资的质量、数量、交货期和服务作如下承诺:
1、我们将根据需要及时提交谈判小组要求响应文(略)
2、我们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对供应物资的技术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制造过程、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响应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3、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以及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保物资发运及时,品种配套,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我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略)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使用了旧料或淘汰产品或与响应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5、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6、我方完全响应采购人税务筹划要求,同意按照采购人的开票要求开具相应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按照(略),我方将自(略)。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承诺。
供应商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略)
日期: (略)
附录5 :(略)
月生产或供应能力分析表
序 号 | 项 目 | 数 量 | 备注 |
一 | 最大月生产或供应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的月(略) | ||
三 | 剩余月生产或供应能力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略)
附录6:近三年内是否有(略)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略) |
附录7:(略)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略) |
附录8: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制造设备及试验质检仪器设备表
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制造设备及试验质检仪器设备表
序号 | 设备、仪器 名称 | 制造厂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技术 状况 | 备注 |
一 | 制造设备 | |||||
二 | 检验设备 | |||||
注:供应商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略)
编制顺序:
1 第一部分 报价文件
1.1采购(略)(附表1);
1.2采购(略)(附表2);
1.3(略)(附表3);
1.4谈判保证金的扫描件;
1.5付款方式的优惠条件及承诺。
2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2.1(略)(附录1);
2.2(略)(附录2);
2.3(略)(附录3);
2.4(略)(附录4);
2.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书、产品质量认证书、名优产品证书、信誉证书(扫描件);
2.6随机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供货明细表;
2.7(略)(附表4);
2.8近两年同类型号模板销售业绩、有关合同及用户联系方式(扫描件)。
2.9 (略)(附录5);
2.10近三年内是(略)(附录6);
2.11 (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附录7);
2.12 谈判文件中规(略)
3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3.1谈判简介及供应能力的说明;
3.2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制造设备及试验质检仪器设备表(附录8);
3.3供应物(略)
3.4(略)(附表5);
3.5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供应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
3.6方案设计与(略)。
3.7详细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技术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施工特点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3.8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3.9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以上附录、附表均应按给定格式如实编写,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同时应按文件规定的谈判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编入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