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变更
- 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市
- 招标产品:高空作业车,检测设备,电光源
- 所属行业:;其他专用汽车;其它仪器仪表;光电与显示器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变更公告2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 变更公告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一、拟委任人员资格的评分标准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3、拟派现场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机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开标之日前近3个月人员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二、产品部件认证证书的评分标准第一条修改为:1、所投灯具生产企业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或科技创新奖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三、 运维服务能力的评分标准修改为:1、企业配备不低于2 辆20米及以上(最大作业高度)高空作业车的,若车辆为企业自有或租赁得 2 分,车辆配置数量不足的,不得分;3、配备道路照明检测车的,若车辆为企业自有或租赁得2分。本项其他内容不变。
第二部分 时间延期部分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 2022年9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县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调整为:2022 年9月19日 17 时 00 分前。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56****555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孙工 151****8825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变更公告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答疑内容如下:
1、**县 S319 二军东路(庐城至裴岗段)等三条公路市政段路灯安装施工(招标编号:2022ANNAZ00308),此项目的招标人为****,项目性质为道路功能性照明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挂网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本次招标项目**县 G346 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招标人也为****,项目性质为道路功能性照明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挂网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1日。
问:同一个招标人,相同性质的工程,二个项目招标时间相隔41天,二个项目的招标资格要求及综合评分条款却如此的天壤之别。**县 S319 二军东路(庐城至裴岗段)等三条公路市政段路灯安装施工(招标编号:2022ANNAZ00308),此项目招标资格及综合评分条款相对公正、公平、合法、合理,但**县 G346 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的招标资格要求及部分综合评分条款与项目的实质性需求毫无关联,部分综合评分条款涉及指向性、唯一性,不合理性,要求标准过高,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投标管理实施条例》,存在为某企业量身定做,****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请招标人给出解释并慎重考虑调整涉及以下违规招标条款。
答:本项目未设置唯一授权要求;
2、招标文件第41页产品部件认证(8分):
(1)、所投灯具生产企业获得获得过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发明奖的得 2 分。
问:此项目质量要求是确保“鲁班奖”还是“**杯”如果项目质量要求仅是合格标准,要求灯具生产企业获得国家级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发明奖,是不是要求有点过分和极高,灯具生产企业获得国家级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发明奖,此奖项**路灯生产企业获得的科学技术发明奖仅此一家吧,唯一性、指向性很强,请给与解释,建议调整灯具生产企业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与投标人奖项及荣誉保持相同。
答:本项要求只为体现产品厂家的研发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兼容性需求所投灯具控制系统厂家的灯具远程无线管理系统和照明控制系统具有软件著作权,且所投灯具控制系统与灯具相同品牌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问:此项目的施工内容涉及控制平台建设吗如不涉及,此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实质性需求不匹配,且灯具远程无线管理系统**路灯生产企业也仅此一家,要求灯具远程无线管理系统和照明控制系统具有软件著作权,且所投灯具控制系统与灯具相同品牌的,**既有控制系统又是路灯生产企业**也就仅此一家,唯一性与指向性很强,为某灯具生产企业量身定做,涉嫌严重违规《中华人民**国招投标管理实施条例》,请并建议删除此条款。
答:本项目共有25台路灯智能控制需与远程控制平台无缝对接,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或 LED 生产制造商 LED 灯具产****公司产品责任保险,每次质量事故赔偿限额 1000万元或以上的得 2 分。
问:LED 灯具产****公司产品责任保险,此保险与此项目实质内容毫无关联,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招标人追诉投标人,而不是追诉LED生产制造商,LED生产制造商在此项目中与招标人毫无合同法律关系关联,且要求每次质量事故赔偿限额 1000万元或以上,**具有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和LED路灯灯具生产制造商也不超过三家吧,设置与项目实质性需求毫无关联的条款且要求如此之高,只能有一种解释,为同一个灯具制造商或某一个投标人量身定做,存在唯一性、指向性、不合理性。建议删除此项。
答:产品厂家均可投保无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产品部件认证(8分)中4项得分条款,**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或LED制造商也仅此一家,严重违规《中华人民**国招投标管理实施条例》,请招标人认真做好市场调研,调整或删除违规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具备照明维护相关物联网应用软件的,得 2分;
问: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又能满足综合评分条款投标人得分条款部分的投标人具备照明维护相关物联网应用软件的**有三家符合的企业吗如有,请招标人列举。具备照明维护相关物联网应用软件的企业均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主的企业,和本项目的实质性招标内容完全毫无关联,且此项目招标内容无维护控制平台的建设,不涉及照明维护相关物联网应用软件,存在指向性、唯一性、不合理性。建议删除此条款,调整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工人具有高空作业车操作证的,每提供一人的得 1 分,满分 2 分。此调整与上述第(1)项要求配备的高空作业车相匹配。
答:照明维护相关物联网应用软件只为体现施工企业有高效的养护经验;按招标文件执行;
4、配备道路照明检测车的,若车辆为企业自有得 2 分,若为租赁得 1 分。
问:投标人配备道路照明检测车在运维中有何意义,使用率多少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具备道路照明检测车自有的**不超过三家。即使运维期结束,招标人要实施对中标人质保期内的灯具相关要求实施数据考核,也得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才是真实有效数据。此条款的设置严重与项目实质性需求违背,为某投标人量身设置,存在唯一性和指向性,极度不合理,建议删除此条款。
答:本项要求为施工单位专业性、标准性体现;按招标文件执行;
5、此招标项目的实质重点实施范围内容为货物采购与安装,并非运维,运维方案客观硬性分值占比6分,并不涉及具体的运维实施方案内容,不知招标人如何考虑此条款,请实质性的为项目而考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以上疑问部分涉及违规《中华人民**国招投标管理实施条例》,涉嫌存在唯一性、指向性、不合理性,与项目实质性需求相违背,请认真调研,慎重考虑,调整违规和不合理条款。同样也期望有实力的投标人都能可以参与进来,也是为招标人可以更好的选择到更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和产品,坚持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答:本次招标无唯一性及指向性;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56****555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孙工 151****8825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答疑内容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40页商务评分标准表中“拟委托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
问:(1)以前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上面没有显示专业名称,但评审表上面有专业名称是否可以认可毕业证书上面的专业也认可吗照明电气专业算是电气相关专业吗
答:提供电气相关类(包括机电、电气自动化、照明电气等专业)官方文件证明,确保真实有效性均以认可。
问:(2)拟派技术人需要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我司对同行的了解,同时符合这个要求的企业是少之又少,其对技术负责人要求设置过高,建议修改成“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运维服务能力”提到“1、企业配备不低于 2 辆 20 米及以上(最大作业高度)高空作业车的”。根据招标要求、清单和图纸发现本项目的供货为高度为12米和14米的路灯,最高的高度为 14 米,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这里要求 20 米作业高度的高空作业车,是否存在设置极高条件限制和排斥其他投标人同时与该项目同一个招标人于 2022 年 07 月 21 日招标的同类型项目:**县 S319 二军东路(庐城至裴岗段)等三条公路市政段路灯安装施工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运维服务能力提到配备作业高度 16 米以上的高空作业车,而该项目的清单图纸涉及的路灯高度最高位 15 米,很明显高于本项目的路灯高度要求,为什么反而本项目要求的高空作业车的作业高度高出那么多这极大的不合理设置加分条件,不是很明显的为了排除潜在投标人吗建议统一修改为 16 米及以上的作业高度的高空作业车。
答:考虑绿化带宽度,20米以上的车辆更加安全稳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运维服务能力”提到“3、配备道路照明检测车的”。据照明路灯施工的规范和经验,普通的车辆配备照明检测设备也能符合满足照明检测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这里唯一指定道路照明检测车,是否合理建议修改为“配备道路照明检测车或车辆配备道路照明检测设备的车辆”。
答:提供或租赁专业检测车辆,提供发票或行驶证、车辆照片等证明文件均予认可。
问: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所投灯具技术评审”提到“提供对应检测报告(****检验中心或国家半导体****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需提供**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据我司的经验和**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知,国****检测中心除招标文件描述以外还有:国家半导体****检测中心、国****检测中心、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检测中心。同时与该项目同一个招标人于 2022 年 07 月 21 日招标的同类型项目:**县 S319 二军东路(庐城至裴岗段)等三条公路市政段路灯安装施工项目,该项目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所投灯具技术评审所涉及到的灯具光效性能、灯具光衰测试、灯具抗风能力、吊重测试、灯具抗碰撞性和灯具性能,评标办法里面写的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何之前同类型的项目不限定检测机构为何本项目却偏偏修改缩小范围指定两个检测机构这不是增加了贵单位控标的嫌疑且****检测中心的行为,有违《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修改为将以上同样具有同等效力的检测机构加进来或者直接****检测中心机构。
答:招标文件约定的两类机构均为照明行业的专业检测机构,**各省市的此类机构均予认可。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56****555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孙工 151****8825
2022年9月09日
附件:
**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变更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2.4结清款 在不适用通用合同条款所约定的支付方式时,其他支付方式的约定变更为:
(1)本项目工按程进度付款,按期对已完合格工程量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价款结算经审计后付至审**算价款的97%,3%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养护责任期期满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2)工程款支付原则上按上述方式和时间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政府部门有新要求的,以政府部门规定为准。
(3)若承包人采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替代工程质保金,则工程结算后由承包人方提供结算价3%的“**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承包人不采用 “**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替代工程质保金,则3%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经回访合格后支付完毕(无息)。
(4)竣工结算审计:承包人上报的工程结算审计核减额超过送审金额10%的,其超过10%以上部分的审计咨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予以代扣。跟踪审计执行《**县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庐政〔2021〕25号)文件规定。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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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05日
附件:
**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变更公告.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澄清说明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澄清说明如下:
本项目在制作招标文件时评标办法模板选择有误,现将招标文件重新制作,特此澄清。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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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01日
附件:
**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澄清说明.pdf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县G346巢庐路(盛桥至庐城段)市政段路灯采购及安装.HF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