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略)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略)
(三)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需求: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略) | 服务范围:1.就甲方及其职能部门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甲方的重大决策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或应甲方的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投诉处理、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中的适用法律和处理建议; 2、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进入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就甲方上述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3、在涉及甲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中,代理(略),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4、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略)。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略)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略)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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