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合同履行期限:(略)
注:合同一年一签,本行会对人员进(略),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续签第二年合同。
3、中标数量:(略)
5、项目地点:**省**市,具体技术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含)。
2、供应商提供2019年以来不少于2个类似服务项目成功案例,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提供稳定的管理团队,提供管理团队成员近六个月(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工作履历、项目经验等相关材料。
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经济和技术实力,能够及时地提供采购人要求的优质服务。若被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能够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完成(略)
5、供应商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非正常经营状态。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它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将(略)。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
三、磋商文件发布及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0日,上午9:00-下午17:00;
2、领取地点:(略)
3、获取磋商文(略):现场领取或将所需提供(略)。
4、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略)。
四、领取磋商文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投标申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略)(原件备查);
3、如投标申(略),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一年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5、近一年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本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申请(略)
五、递交投标(略)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 (略)
传 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