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青塘镇榃甫村二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15
项目名称 | **市**区青塘镇榃甫村二号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市**区青塘镇榃甫村二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666.7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朱传鹏 |
联系人 | 雷雨 | 联系电话 | 137****3338 |
项目投资(万元) | 2690 | 环保投资(万元) | 7.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5-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容量5.98MW,拟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及其它设备,年发电量630万KWh,全部发电输送大电网,项目总面积100亩。 | ||
主要环境影响 | 噪声 生态影响 固废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环保措施: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碎石等;物料运送过程中的物料损耗,包括砂石、混凝土等;辅路修整阶段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其中土石方施工阶段为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最主要阶段。建议施工方采取以下措施。1)项目区开挖作业工作量大;且刚挖出的土石方堆积时,土层较松散。因此,在施工中要特别注意尽量避免大风天气施工。2)在各项基础的施工中,要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基础的开挖量;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以减少对区域原生地貌的破坏。3)在场内永久道路的修筑中,因尽量使用风机及其它建筑物基础施工中的弃土,以避免各分散施工场地的弃土随意堆放,易造成局部水土流失(风蚀)。 | |||
有环保措施: 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场区周围原有声环境的影响,减轻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要求施工方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计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作业。2)采用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光伏电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虽然较大,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场址所在区域产生不良影响。 | |||
有环保措施: ⑴项目设计合理规划,使工程对土地的占用达到最小程度。施工便道不要随意向两边拓展。对施工、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避免道路因雨水冲刷造成表面侵蚀。⑵基础开挖后,尽快浇筑混凝土,并及时回填,碾压表层,缩短裸露时间,减少起尘量。⑶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和修缮,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⑷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 |||
承诺:**** 朱传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朱传鹏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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