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兴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9月 26日 9点 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年秋学期所需食用油、调味品、猪肉、鸡蛋、冷冻品、半成品、豆制品、蔬菜等食材的供应商。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项目分为四个包,分别是一包:食用油、调味品;二包:猪肉(精瘦肉、大排、小排等);三包:冷冻品(家禽类、点心等)、半成品;四包:豆制品(卜叶、豆腐等)、蔬菜、鸡蛋;潜在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4.每个分包低价中标。一个月取“民生价格网” “****农贸市场(万户新村、鹿鸣路、人民路、阳光世纪园)食材三次价格(第一次、中间一次(如发布次数单数取中间一次,双数取中间靠前一次)、最后一次)的平均价结算,投标价 100%-80%,取三名中标候标人。如出现最低价非一家时,抽签确定排名顺序,如民生价格网没有的产品,以**海峡大市场、崔湾菜场的平均价为准。如民生价格网没有的产品,以**海峡大市场、崔湾菜场的平均价为准。第一中标供应商供货过程中,所供食材被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或学校对产品质量不满意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有以上任一情况,****学校所有的供货资格,由下****一中标供应商的下浮比率供货;若供应商之间相互恶意串通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中止供货资格,并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供货期限要求: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 ****年秋学期。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学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1.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食品经营流**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蔬菜、鸡蛋和豆制品无需提供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 9月 15日 8:30至 ****年 9月 22日 17:30; (含节假日)
地点、方式:天鹅湖商业街 9号楼 B210室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 175********,孙工);报名费 200元 /分包,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或经营流**可证复印件及 U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年 9月 26日 9点 00分(**时间)
地点:****二楼会议室
五、 其他补充事宜
5.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分包一(食用油、调味品)、分包二 (猪肉)每包叁仟元整;分包三(冷冻品、半成品)、分包四(蔬菜、豆制品、鸡蛋)每包贰仟元整。
六、付款方式:
****学校提供有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并在清单上注明配送品种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且开具的发票必须与实际货物内容一致,开具的发票商户名必须与中标商家一致,次月 26****学校据实结算。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社区**路
联系人:王洪成
电话: 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天鹅湖商业街 9号楼 B210室
联系方式:孙工 175********
****年 9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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