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职教中心附属工程 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清审批(2022)项目1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略) 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职教中心附属工程2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清苑区3工程规模及内容:保定市清苑区职教中心消防水池、道路工程、箱变基础、绿化工程、文化墙及围墙、管网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5计划工期:300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略)划竣工日期:(略)
2.2 招标范围:保定市清苑区职教中心消防水池、道路工程、箱变基础、绿化工程、文化墙及围墙、管网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目前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1.2 其他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2022-09-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及后续澄清或修改等资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略)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隆(略)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光泽路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刘占良 | 联系人: | 王少辉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