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采购] **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略)更正公告
**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第1次澄清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公告日期:(略)
4、第一次更正公告日期:(略)
5、公告媒体:(略)
二、更正信息
1、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略)客观评审因素中原为:技术、设备及生产能力中: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检测铜棒材质分析仪器,测量铜棒材质、成分、延展性,如金属光谱分析仪、金相显微镜、拉力试验机,三坐(略),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设备清单、实地彩照及采购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或清晰扫描件证明复印件)
注:原件或公证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并提交,如未提(略),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现更正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检测铜棒材质分析仪器,测量铜棒材质、成分、延展性的,有一种得1分,最多得4分。(例:金属光谱分析仪、金相显微镜、拉力试验机、三坐标测量仪、影像测量仪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设备清单、设备用途说明、实地彩照,并提供采购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或清晰扫描件证明) 注:采购发票或采(略),如未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则评标委员会不(略)。
2、原开标时间不变。
3、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此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更正等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次澄清联系事项:
联 系 方 式 |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采购机构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采购监管部门
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纪监办公室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