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发阳光里(东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略)招标公告
一:(略) 项目名称:(略)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略),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略),现对该项目的(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略)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略)申请人参加(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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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略)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略) 4、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略)人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4.省外单位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2016]1 号文执行,(略)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且报送单位基本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略)。 | |||||||||||
四:(略) 1、(略)截止时间:(略) 2、现场(略)地点:枣庄市薛城区民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黄河东路369号高速高铁之间) | |||||||||||
五:(略) 1、领取时间:(略)至 (略) 2、(略)方式:凡有意参加(略)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略)人操作手册》。 | |||||||||||
六:(略) (略)截止时间前,(略)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略)交易平台”,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办事指南-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站必看-《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逾期递交的(略)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七:(略) 1.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略);(略):(略) 。 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略)单位)),开评标期间(略)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略)人自行承担。 3.(略)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参加招标(略)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近 14 天内有疫情发生地级市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叠、同时空伴随的来薛返薛各交易主体,严禁进场;近期内从无风险地区来薛返薛各交易主体均须提前三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现场时须主动提交纸质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48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等,且进场人员仅限1 人,未能提交上述纸质资料的不予进场。 | |||||||||||
八:(略)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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